观山湖区金华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筑公资告(2025)建字第118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观山湖区金华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三标段)已由观山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观山湖区金华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观发改项复【2025】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阳观山湖投资(集团)观投置业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贵阳观山湖鑫阳产业有限公司(业主单位),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观山湖区金华镇宾阳大道两侧; 2.2项目总投资:360434.79万元,其中本标段合同估算价为318634664.76元; 2.3工期:730日历天; 2.4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为: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47738.6㎡,总建筑面积760013.9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地下室、管理用房、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护、建筑安装、装饰装修、给排水、电力、弱电、消防、燃气、通风等工程。其中本标段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建筑面积约122500.28㎡,招标范围为住宅C1~C5、管理用房S10-S11等楼栋的土建及安装(含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弱电智能化、电梯,及公共区域装饰装修等),X3九年一贯制学校、X4九年一贯制学校食堂+风雨操场的土建及安装(含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弱电智能化、电梯,及学校、食堂装饰装修等),CD C区地下室(包含人防、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弱电智能化、电梯以及地下室装饰装修等);C区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边坡、挡土墙、室外景观、场平土石方、供水工程(A1、A2、A3、A4、C区)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内容为准。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