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矿山治理与生态修复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506-520524-04-05-9681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织金县矿山治理与生态修复建设项目已由织金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织金县新型能源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毕节市织金县县域;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分为煤矸石处置运销一体化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土地改良工程和建设人类活动区缓冲带。
2.3 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 20627.23 万元,其中工程费 17095.14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1589.84 万元,基本预备费 934.25 万元,建设期利息 1008.00 万元。
2.4 计划工期:24个月;
2.5 招标范围: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
2、施工:含(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竣工试验、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保修等)等全部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2、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提供)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2)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责任及权利义务;(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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