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及监管场所功能完善项目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及监管场所功能完善项目监理 / 标段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成发改政务审批【2025】第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审批【2025】第2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郫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郫都区安靖街道正义路3号。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19444.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763.65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20216.52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547.13平方米。工程建安费约为11882.917052万元。
2.3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监理工作完成且质保期满止。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投资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工作,具体详见合同内容。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6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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