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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川渝分公司铁路物流运输业务代办服务项目(二次)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川渝分公司铁路物流运输业务代办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501-FW023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川渝分公司铁路物流运输业务代办服务项目(二次已由中国石油西北销售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川渝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川渝分公司每年需通过铁路配置成品油约300万吨,为确保川渝分公司成品油铁路物流运输业务顺利开展,拟对2026年铁路物流运输业务开展招标选商工作。

2.2项目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负责办理铁路运输手续,做好招标人在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彭县车站(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天回镇车站(成都新成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专用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储运分公司专用线)、伏牛溪车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专用线)发运成品油至约定到站的现场请车、启票、送票、罐车检查、车辆组织、计划调度及与铁路部门沟通协调等,确保铁路计划顺利完成;负责配合核对彭县、天回镇和伏牛溪三个发站发运的分不同车型、不同到站的运量和国家铁路货物运输费用,并做好国家铁路货物运输费用的代收代垫。

项目不划分标段。

2.3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四川成都。

2.5项目预估金额:合同暂估总价不超过6000万元(含税9%)。每发运一辆罐车物流服务费最高限价为1100元/车(含税9%),最终按实际发运的罐车数量结算。此报价不包括国家铁路货物运输费用,国家铁路货物运输费用按照国铁集团铁路运费收取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2.6服务标准:见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项类似铁路危险货物物流运输业务代理服务业绩。附业绩合同、发票扫描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结算发票以开具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④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⑤投标人须未被纳入服务类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3.5承诺要求:

3.5.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30日历日内按照《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运2017[164]号)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危险货物托运安全协议,与彭县、天回镇和伏牛溪车站接轨的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储运分公司、成都新成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储运分公司等专用线、专用铁路产权单位签订危险货物运输共用协议。如相关手续无法按期办理完成,招标人有权无条件取消中标资格。

3.5.2投标人承诺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0天)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将业务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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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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