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9年机关职工食堂服务及专项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N206-FW1108-01
本招标项目四川华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9年机关职工食堂服务及专项物业服务已由四川华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华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四川华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四川华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油公司)机关职工食堂服务及专项物业服务,包括中环岛A座华油公司租赁范围1楼档案室、5楼食堂及12-18层办公区域等,租用面积为 11559.42㎡,会议室18间、接待室2间、活动室3间, 食堂1个使用面积500㎡。其中就餐区面积348 ㎡,厨房面积189 ㎡,餐位 145 个,设计就餐人数约 300 人,最高就餐人数约400人。服务范围主要包括:食堂基础服务、食堂增值服务、办公区域环境维护、总台接待、会议服务、活动室服务以及特约服务等。
2.2.招标范围
(一)食堂基础服务内容
(1) 负责建立每周食谱制,科学搭配、合理营养。工作日保障华油公司机关早餐及午餐(预估各260人次)、晚餐约50人次供应,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根据华油公司要求提供应急保障用餐服务。
(2) 负责食堂区域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
(3) 配合华油公司食堂做好货物采购、验收、存储、领用、结算等工作。
(4)负责制定食堂卫生防疫、食材保管等内部管理制度。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职业规范培训。
(5)负责建立食材供需平衡,食材成本控制制度,减少食品浪费,厉行节约、节能;
(6)负责做好餐厨垃圾管理,交由具备条件的回收企业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回收处理;
(7)定期对食堂进行虫害消杀工作;
(8)规范使用、清洁、存放餐具,建立设施设备、餐具等出入库管理登记制,并建立损耗责任层层监管和照价赔偿制度。
(二)食堂增值服务内容
(1)早餐和午餐需提供西点品种;
(2)早餐期间餐厅明档服务,为员工现场提供面条、饺子、抄手、米粉等熟食制作服务;
(3)为员工提供各种包子、馒头等外卖服务;
(4)定期对抽油烟机内部进行清洁等工作,以避免影响后厨工作人员肺部健康及油垢引发的火灾等安全事故;
(5)提供正常的商务、接待用餐服务,以及包间服务工作;
(6)为餐厅提供餐巾纸、牙签等低值易耗品,根据需要提供餐厅保洁用品、用具、用剂;
(7)定期开展灭四害及前厅消杀工作。
(三)办公区域环境维护服务内容
为华油公司机关办公区域,提供日常环境维护工作。
(四)总台接待服务
为华油公司机关提供总台接待服务,重要楼层接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楼层迎送服务;访客询问、确认、登记、指引服务;客户来访接待服务;小件物品的寄存服务;为客户及华油公司领导和员工提供咨询、投诉服务;接待外来人员,提供茶水、咨询和向导服务。
(五)会议服务
为华油公司会议室、接待室,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的会议接待服务。
(六)活动室服务
为华油公司的图书室、健康小屋、健身房等三间活动室配备专职服务。
2.3.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具体要求:
包一:四川华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9年机关职工食堂服务及专项物业服务,金额391万/年,三年合计1173万(工作范围及要求详见“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本项目按食堂服务和专项物业服务分别签订两个合同,其中食堂服务金额225万/年;专项物业服务金额116万/年(合同文本见附件)。另有特约服务(见清单)暂列50万/年,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据实结算,不做竞争。
2.4.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三年。
2.5.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695号中环岛A座。
2.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173万元,该价格包含且不仅限于以下各项:1、人员工资、社保、工作日加班、培训、管理等所有费用。2、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油烟清洗等增值服务费用。3、根据华油公司要求,提供地毯清洁、石材翻新等单项特约服务费用,暂列价格为50万元/年,合同履行中,具实结算。不含:1、招标文件规定低值易耗品之外的设施设备、用品用具、各类杂件、物资布草等的配置及补充费用;2.设施设备维保保养、各项检测等费用;3.灶台灭火系统、燃气报警系统日常巡检及维护保养费用;4.植物租赁及维护费用;5.能耗费用(水、电、气等);6.隔油池清掏、排污管道的清洗、疏通等费用;8.垃圾分类实施后产生的垃圾、潲水清运相关费用;9.布草类洗涤费用;10.开展疫情防疫工作 相关费用。(þ含税,税率暂定 6 % )
2.7.质量标准:第五章见主要技术要求及技术方案。
2.8.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分包。
☑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
☑有要求,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需持有有效期内的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人员资格和要求:
☑有人员要求,人员要求:
4.1拟派食堂服务团队要求:
4.1.1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需承诺为本项目配置的食堂服务团队人员不低于25人。其中包括:项目经理至少1人;厨师长至少1人;主厨及厨师不少于8 人;前厅主管至少1人;服务员不少于5人;墩子、保洁及洗碗工等不少于9人。服务团队的所有人员均只能专职于本项目的具体工作,不能兼任其他项目工作。(附件二:《XX公司投标承诺书》)。本条以下4.1.2-4.1.5中的关键岗位人员须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4.1.2拟派项目经理: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一项及以上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食堂(餐厅)的管理工作经验且管理的食堂(餐厅)单餐规模不少于300人,不少于3年,大学专科级以上学历。
需提供:
①投标单位近两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局查询打印);
②用户单位盖章证明文件或单位聘书(任命书)
③提供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查询截图;
④身份证扫描件;
4.1.3拟派厨师长:具有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可的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三级(高级)及以上厨师证书或中式烹饪师证书,且具有五年以上单餐用餐规模不少于300人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食堂(餐厅)或 三星级及以上酒店餐厅担任厨师长的工作经验,年龄不小于40岁。
须提供:
①有效的厨师证或中式烹饪证书复印件、“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或办证机构官网查询截图;
②投标单位近两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局查询打印);
③用户单位盖章证明文件或单位聘书(任命书);
④身份证扫描件
4.1.4拟派主厨:红案(不少于2人)、白案(不少于1人)均具有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可的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三级(高级)及以上厨师证书或中式烹饪证书,且具有3年以上单餐用餐规模不少于300人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食堂(餐厅)或 三星级及以上酒店餐厅同类岗位的工作经验。
须提供:
①有效的厨师证或中式烹饪证书复印件、“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或办证机构官网查询截图;
②投标单位近两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局查询打印);
③用户单位盖章证明文件或单位聘书(任命书);
④身份证扫描件。
4.1.5拟派前厅主管:具有不少于三年在三星级及以上酒店或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食堂(餐厅)的工作经验,年龄不高于35岁。
须提供:
①投标单位近两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局查询打印);
②用户单位盖章证明文件或单位聘书(任命书);
③身份证扫描件。
4.2拟派物业服务人员要求:
4.2.1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需承诺为本项目配置的物业服务团队人员不低于11人。其中包括:接待员至少4人;保洁员至少6人;活动室管理员不少于1人。服务团队的所有人员均只能专职于本项目的具体工作,不能兼任其他项目工作。(附件二:《XX公司投标承诺书》)
*5.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食堂(餐厅)的经营业绩且食堂(餐厅)单餐规模不少于300人或三星级及以上酒店餐厅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服务业主盖章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须反映出服务对象及内容、服务期限、服务项数、服务规模等信息。
*6.财务要求:
6.1þ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含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签章页、资产负债表页、现金流量表页、利润表页、报表附注页、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7.信誉要求
*7.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2 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7.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
*7.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7.1-7.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7.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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