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项目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三河镇62.5兆瓦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洪泽区嘉鑫风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中电建海上风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升压站电气安装调试工程进行公开谈判采购。本分包工程采购代理单位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约主体为中电建海上风电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三河镇62.5兆瓦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2项目所在地: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三河镇工业集中区内;
2.3项目概况: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三河镇62.5MW风电场项目,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三河镇工业集中区内,属于平原风电场。场区地形平坦,地貌主要为河道、农田和村庄。场址邻近G205国道和X306县道,对外交通较便利,本次风机沿场内中部和东南侧的道路布置。场区呈不规则多边形,东西最长约9km,南北宽约8km,场区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18.95°,北纬33.11°。
本工程安装10台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GWH221-6.25机型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为6.25MW,总装机容量62.5MW,塔筒为钢混式塔架,轮毅高度为160米,其中,钢塔筒段为26.4米(含钢制转接段)塔架,共计2段/套;混凝土段为130.65米塔架,共计36段/套。风机所发电就地升压至35kV后经3回35kV送至配套新建的220kV升压站,经升压站升压至220kV后接入国网220kV草泽变。项目整体工期364天。
2.4项目标段名称: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三河镇62.5兆瓦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升压站电气安装调试工程
2.5采购范围:
本项目升压站电气安装调试工程施工、保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具体范围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升压站安装工程:1)升压站安装工程:220kV升压站所有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20kV主变压器及附属设备、220kV配电装置(GIS)、35kV配电装置安装、400V开关柜、动态无功补偿(SVG)、站用变及接地变安装、备用变安装(含手续办理)等站内电气一次设备安装,电气二次设备安装,全站电缆敷设及接线、光缆敷设及光纤头熔接,电缆支架、桥架安装、电缆保护管安装、电缆防火,全站接地网敷设,配合视频安防系统及火灾报警系统安装。2)220kV线路与站内设备的核相,以及光缆熔接接入通信屏。3)升压站甲供电气设备材料的卸货、保管、二次转运,材料的检验、配合开箱检查验收。4)站内架空线及设备跳线安装。5)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相关保险。
(2)升压站调试:1)单体调试,本项目除风电场外所有设备的单体调试。2)分系统调试。3)特殊调试,本项目除风电场外所有特殊调试。4)调度对点联调。5)线路保护联调。6)风电场区站端设备安装及配合调试。7)等保测评主机加固。8)整站电气试验、调试。9)关口表互感器送检。
(3)升压站、综合楼内的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导通试验、接地网接地电阻测试。
(4)设备材料供应:除甲供材料以外,为满足安装要求所需的所有附件均由投标人采购(电气一、二次设备、站内动力电缆、控制电缆、厂供35kV共箱母线、管型母线、35kV高压电缆由甲供)。
(5)场站建模
(6)涉网试验:包括但不限于:SVG性能试验,有功无功控制能力测试(AGC/AVG),并网点电能质量测试,汇集线电能质量测试、一次调频等工作,最终以电网公司要求为准。
(7)本合同已界定分包人的工作范围,在执行专业分包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悖于EPC主合同的工作或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工作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分包人工作、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EPC主合同技术协议对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分包人负责,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将所缺的工作补齐,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8)站内10kV电备用接入(含设备材料)。
(9)分包范围内的验收,竣工资料的整理和移交,质保期服务等。
以上条款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费用中,除特殊注明外。该工程范围为暂定范围,招标人有权对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或切除,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另在分包人所承接施工范围内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无法满足业主、监理、项目部及合同文件规定时,招标人有权将其承接的工程范围内工程量切除,另行委托给其他施工单位,该另行委托的工程价款从本合同价款中扣除,造成我方损失的所有费用(包含另行委托而增加的工程款)由分包人承担。(具体范围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期要求:
(1)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计划于 2026 年 06 月 10 日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承包人书面下达的开工令/开工通知载明时间为准);
(2)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计划于 2026 年 09 月 30 日竣工;
(3)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112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数为准;
(4) 缺陷责任期为本分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整体竣工后: 24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法的独立经营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其资质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与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项目业绩(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后附)
3.3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3.4 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贵州工程有限公司黑名单的禁入承包商。
3.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将选取一名中标人。
3.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9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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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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