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B1会议室信息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B1会议室信息化改造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
上海核工院B1会议室信息化改造
2.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B1会议室信息化改造项目。所有软硬件设备需要提供1年质保和维保服务。进度要求:T0(T0为合同签订时间)+28天。采购清单,详细需求见第六章《技术要求和质保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近36个月内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提供承诺函即可)
(4)近36个月内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提供承诺函即可)
(5)信誉要求:a)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b)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c)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d)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近36个月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承诺函(必有)和证明文件(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或当地监管部门(如可开具)出具)。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 提供原厂开具的项目授权书和质保函。(包含无纸化系统、分布式视频信号处理系统、数字音频处理器、视频会议终端、中控主机设备)。
(4) 第六章《技术要求和质保要求》技术参数中带★必须满足要求。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有2个及以上不少于200万音视频系统集成业绩。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合同封面、主要供货范围页、合同金额、签名盖章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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