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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2026年-2027年车辆租赁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本部及所属单位2026年-2027年车辆租赁服务框架采购招

标公告

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车辆租赁服务框架采购[招标编号:YNGJ-2025-12-07]进行公开招标,负责该项目招标全过程工作,其中招标文件的发售工作由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实施,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包人: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国际”)主要从事南亚东南亚及中国西南地区电力项目和其它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与经营管理,是云南省最大的新能源发电企业。清洁能源装机占比100%,新能源装机位居云南省前列。云南国际拟通过公开框架招标方式选择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2026年~2028年车辆租赁服务单位。

为保障云南国际系统日常用车,综合考虑未来两年新增项目建设和生产用车以及老旧更新需求,现对云南国际系统各单位(不含境外单位)车辆租赁服务进行框架采购。车辆租赁使用区域包括:云南国际云南省昆明市所属单位车辆租赁服务;云南国际云南省曲靖、楚雄、玉溪、文山、昭通、大理、临沧、保山、德宏等地州市、县所属单位及场站;云南国际贵州省安顺、毕节等地市、县所属单位及场站;云南国际业务涉及的北京、湖北省、广东省等其他国(境)内新增场站或项目地点所需车辆租赁服务。内容包括越野车、皮卡车、轿车、商务车的租赁服务。

2.1.1项目地点

车辆及驾驶服务使用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云南国际云南省昆明市所属单位车辆租赁服务;云南国际云南省曲靖、楚雄、玉溪、文山、昭通、大理、临沧、保山、德宏等地州市、县所属单位及场站;云南国际贵州省安顺、毕节等地市、县所属单位及场站;云南国际业务涉及的湖北省、广东省等其他国(境)内新增场站或项目地点。

2.2招标范围

序 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框架期限 项目地点 信息服务 费(元)
1 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 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本部 及所属单位2026年 -2027年车辆租赁服务 框架采购 云南国际本部所属单 位2026年-2027年车辆 租赁服务,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办公、会 务、接待、场站运维用 车服务等。 合同签订之 日起至 2027年12 月31日止 日 包括但不限于:云南 省昆明市;云南省曲 靖、楚雄、玉溪、文 山、昭通、大理、迪 庆、临沧、保山、德 宏等地州市、县;云 南国际业务涉及的 北京市、河北、湖北、 广东、广西、贵州等 其他省份。 500

2.3入围中标单位数量

本项目为框架招标,云南国际按照最终评标结果确定2家中标单位,云南国际及所属各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委托其中的中标单位承担具体车辆租赁服务,具体委托方式及暂停、取消承接资格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1)当有效投标人个数N≥3家时,确定2家入围单位;

(2)当有效投标人个数<3家时,经评标委员会分析,技术可行、价格公允情况下,可继续评审,后续通过再次招标补足2家入围单位。

2.4第二阶段选取规则

2.4.1云南国际所属各单位根据需求开展采购,邀请一阶段所有入围单位参与二次竞价,入围单位应积极参与二阶段竞价,原则上不少于2家单位参与报价,所属各单位根据对应的项目一阶段入围中标单价为上限设置最高限价,即各中标单位二阶段响应报价不能超出本次框架招标确定的中标单价,否则该中标单位二次竞价的响应报价无效:以二次报价作为二次竞价的最终报价,二次竞价采取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报价最低者成交;选择总报价最低报价人作为具体项目承包人(报价低于成本价的除外)。

2.4.2如入围单位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因履约评价不合格、发生严重不良行为、框架协议期内累计2次放弃参加二阶段竞价,发包人将解除合同或取消入围资格,由此造成入围供应商不足2家时,则再次通过招标采购补足至2家,确保竞争性。

2.4本项目分为3种租赁方式,均包含驾驶服务,分别为:

(1)“月”租服务,中标单位以月为计费基数提供的车辆租赁服务。
(2)“日”租服务,中标单位以日为计费基数提供的车辆租赁服务。
(3)“次”租服务,中标单位以次为计费基数提供的车辆租赁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提供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资料;

3.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承诺;

3.1.3.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交最近3年(2022年至2024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在6月30日及以前的提交前4个年度中连续3年度报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在6月30日后的提交前3个年度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已有年份的报告);

3.1.4.近24个月内(投标截止日前24个月)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并提供承诺;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承诺,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查询投标人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信息为准;

3.1.6没有纳入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黑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1.7没有纳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3.1.8无尚未完成的重大被执行经济案件,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经济案件指单项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金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提供承诺,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信息为准;

3.1.9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3.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项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承诺。

3.2.3具有近5年内(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个类似车辆租赁服务业绩(指单个合同租赁车辆数量不得少于3辆,合同费用不低于10万元车辆租赁服务业绩,不含框架委托项目),并提供合同(包括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内容的扫描件等)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重点提醒:证明材料要能体现项目实施范围、工作内容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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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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