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片区分公司 2026 年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服务项目
比选邀请
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片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涪陵片区分公司2026年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项目名称:涪陵片区分公司2026年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SDZB-25-401W
3、项目概述:采购一家供应商,为工作日提供机关食堂食材(包括蔬菜类、肉类禽蛋、粮油干货、冷冻食品、调味品/其他类等)并配送到指定地点,食材供应用量约为146人,服务期1年。预估金额:60万元/年。
4、采购内容:
| 类别 | 限价折扣(%) | 具体要求 |
| 蔬菜类 | 83% | 以当季时令蔬菜为主,要求成熟度适宜、鲜嫩度 良好、外观完整且色泽自然,表面洁净无污染, 无影响商品价值的病虫害及机械损伤,农药残留 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
| 肉类 | 包含新鲜猪肉、牛肉、羊肉、兔肉等畜肉制品, 肉质富有弹性且肌理分明,无腐败变质现象,无 异味、寄生虫及病理性病变,水分含量符合相关 标准。 | |
| 家禽类 | 涵盖鸡、鸭等禽类产品,要求活体宰杀后及时处 理,肌肉组织紧实富有弹性,内脏清洁无淤血残 留,表皮完整无病理性损伤,水分含量符合相关 标准。 | |
| 水产类 | 包含白鲢、花鲢、草鱼、钳鱼、鳝鱼、泥鳅等鲜 活水产品,鲜活度良好、体表富有弹性,鳃部呈 鲜红色泽,鳞片完整无脱落,眼球晶亮透明,无 病理性腐败特征。 | |
| 干副调料类 | 涵盖酱油、鸡精、味精、食盐、豆瓣等调味品及 干货制品,要求质地干燥无结块,无外来杂质混 入,无霉变及虫蚀现象,无硫化物残留及其他刺 激性异味。 |
| 类别 | 限价折扣(%) | 具体要求 |
| 冻品类 | 包括冻制耗儿鱼、带鱼、小黄鱼等海产品,要求 冻品成型完整,无过量冰衣附着,无杂质掺杂及 异常气味,核心温度达到-18℃以下储存标准, 无解冻腐败现象。 | |
| 粮食类 | 包装完好无破损、无漏气,标签需清晰标注生产 日期、保质期、等级(如大米的“一级”“二 级")、执行标准号(如GB/T1354);感官上观察 是否有霉点、异味,手感无结块。 | |
| 油脂类 | 确认包装无渗油,标签注明“压榨”或“浸出” 工艺、质量等级(如大豆油的“一级")、配料表 (纯油类应无多余添加剂);开封后无哈喇味, 色泽清亮。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
(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包。(2)本项目最高限价折扣为83%,即8.3折。本次限价以“ 新世纪百货超市、永辉超市、华联超市的三家食材市场价平均值为基准价”的基础上的折扣,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折扣的,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2 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同时还需提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承诺函与截图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3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招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4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5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6 供应商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7 资格业绩:投标人提供2022 年1 月1 日至响应截止日止(以签订时间为准,包括已经完成或正在服务的业绩)具有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业绩,且合同金额在30 万及以上。(提供合同、结算单(或发票)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合同不能体现金额的以发票金额为准)。
5.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9供应商须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采购供应商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6、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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