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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司2026年度酸碱等化学品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2026年度酸碱等化学品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10601,招标人为国能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安徽公司是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安徽区域的省级公司,目前,在运火力发电机组20台,总装机容量1046万千瓦,其中,100万千瓦机组2台,60万千瓦级机组8台,30万千瓦级机组10台,分别归属于7个发电公司。本次采购为年度框架合同,采购数量为预估量。报价包括成本、费用、利润、各项税金、知识产权费用、技术服务费、资料费、包装费用、培训费用、各项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方根据招标方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量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投标方接通知后48小时内送货至现场。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起之日起13个月,合同以预估采购数量、合同总金额、合同交货日期为终止条件,三个条件达到其中一个即本合同终止。合同统采分签(一年一评价),评价不合格的终止履约,如有其他条款与本条冲突的,以本条为准。本项目不分标段,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采用统采分签分付形式。

【2】供货清单(单位:吨):

序号

单位简称

盐酸

液碱

次氯酸钠

(罐装)

次氯酸钠

(桶装)

亚硫酸氢钠

1

安庆公司

680

2100

700

15

10

2

蚌埠公司

550

540

500

50

8

3 

合肥公司

500

450

360

0

6

4

铜陵公司

800

850

900

0

6

5

池州公司

800

4800

1200

0

22

6

宿州公司

650

900

1500

12

0

7

马鞍山公司

600

1000

10

45

6

合计

【3】交货地址: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简称

地址

1

国能神皖安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安庆公司

安庆市迎江区老峰镇

2

国能蚌埠发电有限公司

蚌埠公司

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国电大道1号

3

国能神皖合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公司

合肥市庐江县龙桥工业园区

4

国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

铜陵公司

铜陵市义安区东联乡复兴村

5

国能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池州公司

池州市江口工业经济开发区清风东路

6

国能宿州热电有限公司

宿州公司

安徽省宿州市汇源大道南路1号

7

国能神皖马鞍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马鞍山公司

马鞍山市花山区慈湖工业园电业路1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包含合成盐酸、氢氧化钠(液碱)、次氯酸钠和亚硫酸氢钠;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投标货物生产企业的制造商授权书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许可证许可范围均须包含盐酸、氢氧化钠(液碱)、次氯酸钠和亚硫酸氢钠。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品种类别:第三类)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第8类),或提供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对应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第8类)。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盐酸或氢氧化钠或次氯酸钠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中上述3种供货产品供货量之和须达到5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每份合同至少提供1张对应的发票和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要求:1)开票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向前追溯30天之前的日期;2)发票内容须体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或校验码;3)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或提供的发票开票日期距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向前追溯少于30天,该业绩不予认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1-10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1-17 1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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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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