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太仓市港城污水厂引进先进设备,废水处理线的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后审)
| 1. 太仓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的 太仓市港城污水厂引进先进设备,废水处理线的技术改造项目 已经由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立项。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现已落实。现太仓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 |||||||||||||||||||
| 2. 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浏家港镇 招标类型: 工程 所属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2)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10559.59万元,其中厂房工程造价2063.28万元,设备购置费4910.17万元,安装工程费13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06.22万元,预备费757.97万元、建设期利息142.29万元和铺底流动资金184.66万元。项目拟配套内进流网板精细格栅、刮泥机、搅拌器、水泵等国产设备129台(套)。项目对原有厂房及公用设施进行适应性改造,利用现有综合楼、配电间等面积19230.52平方米,新建高效沉淀池、活性炭操作间、臭氧发生间等1610.69平方米。项目技术改造总体设计规模为3万立方米/天,含规模1万立方米/天的化工废水处理线和规模2万立方米/天的非化工废水处理线。项目建成后,污水厂年用电量2087.40万度,年用水量62.25万吨。项目必须完成安全、环保、节能、消防、职业卫生等相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建筑面积: 平方米 项目投资总额:10559.59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6年05月01日 至 2027年0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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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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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 |||||||||||||||||||
| 5.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 |||||||||||||||||||
|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 |||||||||||||||||||
|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 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 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的资格( 资质) 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方必须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人委派并为牵头人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必须为牵头人单位承担过的业绩;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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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 |||||||||||||||||||
| 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采用建造师资格投标的)及项目施工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且在省合同备案系统中未被锁定,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产经营者,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并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无在建”“无兼职”情况承诺书》; 3、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7235万元,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承担过类似工程(以下类似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1年02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7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且在该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金额为准); (2)设计业绩:自2021年02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估算或建安费或工程造价57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工程设计业绩,且在该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图审合格证(如有),合同证明材料还需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业绩时间: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等证明材料中体现的类似业绩投资额不低于5700万元。如提供的设计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揽的,还须提供投标人所承揽的设计部分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的业绩为 EPC 项目中设计部分,投标人须承担设计部分内容,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职务); (3)工程施工业绩:自2021年02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7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工程施工业绩,且在该业绩中担任施工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金额为准。如提供的施工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揽的,还须提供投标人所承揽的施工部分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的业绩为 EPC 项目中施工部分,投标人须承担施工部分内容,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在该业绩中担任施工负责人职务);注:以上业绩须为本工程拟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人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如本次投标为联合体形式,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业绩。资格审查业绩材料须体现招标业绩要求的时限、造价规模、项目负责人承担职务等信息及业绩要求的其他技经指标(可补充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材料须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入库业绩,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书中选定该工程业绩库链接,未入库业绩或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未选定该工程业绩链接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未按规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或虽然提供了但相关材料图片和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 |||||||||||||||||||
|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项目管理人, 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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