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金电力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处置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C103-CGN-260114958)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国金电力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NC103-CGN-260114958),已由晋能控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国金电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现国金电力公司龙王庙事故周转灰场库容近满,剩余库容仅能满足公司2×350MW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约一个月的固废处置需求。为不影响公司固废的正常处置,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现需通过询比采购选取一家具备相应手续及能力的处置单位,负责公司的固废综合处置。
2.2 采购范围:山西国金电力有限公司2×350MW机组所产生固废的运输、综合处置(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为粉煤灰和炉渣)。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签订合同后三年或固废综合处置量达到不含水526.91万吨(含水为632.292万吨),有一项达到即终止。
2.4 服务地点:山西吕梁文水经济开发区。
2.5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格要求
3.2.1如果是填埋处置:
3.2.1.1供应商自有的填埋场地须同时满足: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填埋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③排污许可证;
3.2.1.2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同时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如果是综合利用:
3.2.2.1供应商自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须同时满足: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若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
3.2.2.2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同时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无论供应商采用填埋或综合利用,均须供应商自身具备相应能力,运输业务可以委托第三方。
信誉要求: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01-30 19:00至2026-02-02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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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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