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LNG2026-2028年度网络舆情监测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龙口LNG2026-2028年度网络舆情监测服务项目编号:FAGF-YHTRQ-26010803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南山(山东)天然气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国家管网集团南山(山东)天然气有限公司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为有效提升采购人网络舆情应对能力,准确把握和了解社会公众对采购人态度和看法,及时发现潜在的危机和问题,拟开展2026-2028年度龙口LNG网络舆情监测服务采办工作。
龙口LNG2026-2028年度网络舆情监测服务
标段编号:0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1-30 17: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2-03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6-02-06 09:3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1.响应人务必具备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专职从事网络舆情监测服务的专业团队,在人员、技术、设备、售后服务体系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提供24小时舆情监测和需求响应。
2.响应人应充分了解采购人的企业文化和管理方式,通过WEB端、移动端等舆情监测渠道,提前获知跟采购人相关的舆情危机信息,方便采购人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和处置,做到舆情第一时间掌握、反馈和处置。
3.响应人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及具体对接人,特殊情况需提前三十日与采购人沟通,并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舆情监测需有专人负责,并尽量保持稳定;可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加班和驻点服务,提高响应速度。
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详见询比文件第四章《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2.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响应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响应。响应人为分公司,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总担保协议,响应将被拒绝。
*2.2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响应人至少具有1项舆情监测类服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工作范围、签字盖章页的合同部分。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2.3财务要求:
响应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响应人须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并提供该审计报告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的查验截图(截图需清晰显示审计报告编号、查验结果等关键信息);评审现场将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验,若查验结果不合格(含无法查询、信息不符、伪造篡改等情形),其响应文件将予以否决。
(2)响应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财务报表,所提供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
(3)响应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并提供2024年的财务数据并加盖公章。
响应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1)-(3)项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根据响应人提供最后一个年度(月度)财务报表测算,该响应人2024年资产负债率大于100%,响应将被拒绝。
*2.4信誉要求:
(1)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响应被否决。(提供查询截图)。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情况截图,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响应被否决。(提供查询截图)。
(3)提交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采购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提供承诺书)。
(4)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5)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国家管网公司列入黑名单(已过处置期的除外)。
(6)响应人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规定的事故等级划分)。响应人近五年内(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经过事故调查和认定,由用户部门、上级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了明确的书面意见,应由响应人承担质量事故责任或对响应人进行了处理的,将导致响应被否决。(提供承诺书)。
(7)响应人不处于被责令整顿、停业;或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8)响应人最近一年内(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因商业诚信、产品质量原因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部委予以公开通报的;针对该事宜有处理意见的,以处理意见为准,将导致响应被否决。(提供承诺书)。
(9)响应人需承诺:如被国家管网集团纳入黑名单或暂停品类产品使用,已经完成评标的同意采购人不予发放中标通知;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意采购人不予签订合同,并取消响应人的中标资格;已签订框架合同的,同意不得再下新的采购订单;已签订订单,在订单履行期间同意终止订单。(提供承诺书)。
其中(1)(2)(4)以评审小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响应人递交的询比响应文件不满足以上“*”条款的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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