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国祯肥东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肥东县污水厂四期及乡镇污泥运输与处置询比采购公告
肥东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1.标段(包)名称:肥东县污水处理厂四期及乡镇污泥运输处置项目
2.标段(包)编号:20260109000026002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组织人:肥东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5.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
6.1资金来源:自筹
6.2项目概况:/
7.采购内容: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肥东县污水处理厂四期项目、肥东乡镇(长临河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及处置服务(本项目污泥为一般固废),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8.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9.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10.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从肥东县污水处理厂四期项目(肥东县污水处理厂四期项目,肥东县撮镇路与站北路交口往北100米)及肥东县长临河污水处理厂(肥东县长临河镇大黄山路与施口路交口处)运至污泥处置厂。
11.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1.2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1)、(2)、(3)、(4)、(5)项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如供应商自有污泥处置场所,供应商需提供污泥处置场所不动产权证、污泥处置场所环评批复文件及环保验收文件(环评批复文件及环保验收文件中需体现污泥处置场所为制砖厂及环评污泥处置接收量)、有效的污泥处置场所排污许可证明文件或排污登记回执;
(3)如供应商为污泥处置场所运营商,供应商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证明:
①有效的污泥处置场所运营合同;
②污泥处置场所环评批复文件及环保验收文件(环评批复文件及环保验收文件中需体现污泥处置场所为制砖厂)、有效的污泥处置场所排污许可证明文件或排污登记回执。
(4)供应商具有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的,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普通货运)。
(5)供应商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的,供应商可将污泥运输工作进行委托,并在本次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证明:
①受托人(运输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普通货运);
②受托人(运输单位)承担本项目污泥运输工作,且运输能力满足本项目要求。提供受托人(运输单位)承诺书。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及其附表(附表至少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及其附表(附表至少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2项污泥处置服务业绩 ,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②供应商须在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平台中入库登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本项目污泥处置用途仅为建筑材料利用(供应商须提供污泥处置用途承诺书)。
④供应商须出具承诺书,承诺接受采购人外运处置污泥的现状,不能以污泥含水率高等其它因素拒绝污泥外运及处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2.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3.采购文件的获取
1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01-30 00:00:00~2026-02-08 23:59:59
13.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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