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江河机电大庆清能电站升压站安防灯物资采购-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江河机电大庆清能电站升压站安防灯物资采购
- 项目编号:XHSL-XJD-26-00109
-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到货,详见技术规格书。
- 交货/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详见技术规格书。
- 供货范围:负责提供满足清能光伏电站需求的照明路灯,涵盖路灯的设计、制造、运输、现场安装、调试等工作。预计采购35台路灯,10台射灯,详见技术规格书。
- 质量要求:确保能有效满足电站等运行需求,设备质保期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1)报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不同供应商之间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审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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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