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新泰2×60万千瓦级燃煤发电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III标段:输煤系统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需QTZ250(7020)塔式起重机租赁;
1.2实施地点: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150日历天;
1.4最高限价:14.5万元 (含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
(1)电汇、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接受部分其他等价值非货币资产、其他;
(2)投标报价说明:
①本次谈判报价为总价报价,总价为暂定金额。结算按现场实际租赁使用时间确认。
②安拆使用汽车吊由报价人负责提供。
③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④谈判文件提供的工程概况等只作为报价人的参考,不作为结算的依据。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认真仔细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成交后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⑤本次采购为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再次报价,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并向采购人提交再次报价,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作为评审商务标的评审因素。
开启后报价单位如有被否决导致不足三家,由评审委员会商议是否可以继续评选。(如剩余单位不具竞争力,则终止评审。)
1.6质量/服务标准:服从招标方现场管理,保证设备处于良好使用状态、正常安全运行。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营业范围需有机械设备租赁;
2.3人员要求:各项人员配备齐全、持证上岗,从事相关行业经验丰富等;
2.4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至今的类似项目评估合同扫描原件;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只接受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2月22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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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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