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辛丰乡村振兴渔光互补项目组件检测服务
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国华辛丰乡村振兴渔光互补项目业主为国华(镇江丹徒)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组件检测服务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场址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境内,总占地面积约915亩,G233靠近建设场地,项目地距离镇江市主城约16km,交通便利。光伏面板区域主要位于养殖塘内,地形总体较为破碎,地形起伏较大,塘埂、岸边、道路等地面高程一般为9.81~28.56m。场址区水系发育,交通条件一般。场址区地貌分区为宁镇扬丘陵岗地~平原区,地貌单元包括岗地或岗间坳地。
本项目计划安装98256块625Wp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电站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10个3.3MW、2个3MW、5个2.5MW及1个1.2MW的光伏发电单元。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最终规模按55MVA设计,安装1台容量为55MVA的有载调压升压变压器,主变高压侧为110kV,低压侧电压为35kV。新建1回110kV送出线路,T接至雩横~辛丰 110kV线路,新建线路长度约4km。
2.2 采购范围
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华辛丰乡村振兴渔光互补项目的:光伏组件等检测和质量监督机构现场检查配合综合服务。
3 服务期限及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后的12个月内全部完成。需出具检测、检验方案和报告,且方案和报告能通过项目总承包方、建设方、质量监督机构和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合格。
2、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检验、测试要客观、真实、全面,方案和报告按期提交,通过项目总承包方、建设方、质量监督机构和主管部门的审查、验收和备案。
3、询比采购范围:
组件检测服务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备注 |
一 |
光伏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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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本信息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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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光伏组串电性能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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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光伏设备红外热成像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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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光伏组件电致发光(EL)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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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光伏方阵接地连续性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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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光伏组件峰瓦功差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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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光伏组件光电转化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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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光伏组件故障率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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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组件最大功率温度增减率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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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组件最大功率污变检损率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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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组件串并联损失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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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光伏电站系统效率(PR)测试及发电量指标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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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光伏组串一致性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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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光伏方阵标称功率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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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光伏组件转换效率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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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项目计划安装98256块625Wp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检测数量及检测具体要求详见“组件检测技术规范书”。 2、依据《《光伏发电站现场组件检测规程》(NBT32034-2016)、《并网光伏电站性能检测与质量评估技术规范》(CNCA/CTS0016-2015), 以上检验检测全部需出具检验检测方案和报告,且方案和报告能通过项目总承包方、建设方、质量监督机构、当地电网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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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资格要求
4.1报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
3)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内承担过不少于1个接入电网的新能源场站组件检测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或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4)提供有效的CMA或MA资质证书。
5)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采购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2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报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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