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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水电三局第三工程公司重庆地铁18号线安全用品采购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码:PC-0103-26J6-FG0115

因中国电建水电三局第三工程公司第三工程公司重庆地铁18号线站后工程安全用品材料采购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2月3日10:00时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https://bid.powerchina.cn/bidweb/#/supplierLogin,以下简称“数智化平台”)。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2月2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数智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若对本竞价项目采购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6年2月2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通过数智化平台向采购人提岀答疑问题。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安全用品材料

祥见采购文件清单

1

附件1

二、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逆向竞拍报价方式,竞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多次通过数智化平台进行竞价,竞价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收报价,供应商在参与每次竞价时均需上传最新版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才算有效竞价。每轮报价结束后,系统将自动显示当前最低报价报价表,供应商可根据当前最低报价调整下一轮报价。竞价倒计时 5分钟内,有人报价进入超时竞价,有一人超时竞价,竞价时间就延长 5分钟。供应商提交报价需包含税金、运输费等所有费用报价应以人 民币为单位,精确到元。

2、竞价截止时间:2026年2月3日10:00前(北京时间)

3、成交原则:报价最低且完全符合竞价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候选人。若竞价截止时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则系统默认最早提交该价格的响应供应商优先中标。

4、成交人如不执行报价承诺的,采购人将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计入供方约档案不良记录。

三、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

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 卸、增值税、各类保险、利润、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6年3月1日前第一批货物到场,后续货物依据工程进度分批次供货。

3、交货地点: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质量标准或要求:

(1)符合图纸及国家质量标准;

(2)头部防护安全帽符合GB2811标准,认证带报告;

(3)防坠防护安全带符合GB6095标准,认证带报告;

(4)坠落防护安全网符合GB5725标准,认证带报告;

(5)室内消火栓符合GB3445标准,认证带报告;

(6)消防水带符合GB6246标准,认证带报告;

(7)手提式灭火器符合GB4351标准,认证带报告;

(8)反光类符合GB/T18833标准;

(9)量具类需含有校准报告并保障2年时长校准鉴定报告;

(10)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

(11)中电建轨道交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2025版)(附件2)。

5、质保期:6个月。

6、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6.1、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6.2、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3、报价人应具有近三年既往类似材料方面供货业绩,供货合同不少于三个(附合同扫描件三份,合同金额不得小于100万元),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6.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付款比例:物资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买方核实数量、名称、型号规格,检查外表无损伤和缺陷后,双方初步验收合格(最终质量验收结果以试验检测数据为准),验收合格且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总额的 97% (不含质量保证金)。采用非现金支付方式时,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8、验收方式:验收方式为清点数量验收,由甲乙双方代表共同检验。

9、响应保证金:

9.1形式:保证金

9.2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

9.3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

10、本次采购将通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供应商需通过数智化平台,按照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11、其它: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采购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现场收货场地分散情况(1个项目部,8个施工站点)及重庆市渝中区交通环境及收货站点附近交通道路状况,不得以单批次最少送货数量为由而拒绝送货供应。

四、报价明细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除税单价(元)

除税总价(元)

含税单价(元)

含税总价(元)

备注

1

2

3

4

...

合计:

税率:

%

人民币大写(含税总价)

一、报价要求:1、含税单价为施工现场验收交付价,已包括材料费、 仓储费、保险费、高速公路运输费、装车费、利润、税金税费(一票制增

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各类风险费用(包括其他最终验收前

的一切费用)。2、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

失效,采购人应按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4、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为 60 日。

二、合同执行要求

1、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保证金/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格的3%。

2、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按合同签约买方要求提交。逾期未缴

纳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3、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①银行保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银行出具,保函格式需符合采购文件附件要求。②缴纳履约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转入招标人指定的专用账户(账户信息另行书面通知),转账时需注明 “XX 项目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名称。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三个月内无息退还。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项目部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街道重庆地铁18号线项目部

邮    编:400010

联 系 人:张攀飞

电    话:15591009901

电子邮箱:154389777@qq.com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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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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