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7-26J6-FG0102
国际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叉车,采购项目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新加坡跨岛地铁2期CR207项目施工设备叉车,采购项目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采购范围: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招标数量 |
备注 |
1 |
叉车 |
≥3T |
台 |
1 |
符合新加坡当地的要求 |
2 |
叉车 |
≥15T |
台 |
2 |
|
合计 |
3 |
4、交货时间:根据项目进度,要求1台3T叉车和1台15T 叉车2025 年12 月底前国内发货;另外一台 15T 叉车发货时间项目部另行通知。
5、交货地点:上海港或广州港。
6、质量要求:
1) 产品包装符合外贸海运包装要求,适合长途海运;
2) 产品必须提供的相关质量检验等文件:检定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书、检验报告以及货物装箱单等。
3) 叉车采用柴油发动机动力,发动机排放和安装装置应满足新加坡当地标准
4) 包含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产品铭牌、证书、技术资料需英文版或中英文版。
5) 设备供应商需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及培训,负责现场安装与调试的指导工作以及培训工作
7、其他:(报价备注请说明:叉车型号、发动机品牌型号,载荷中心距,起升高度,驾驶室是否配置冷暖空调,货叉距离,轮胎配置,是否可视倒车雷达等配置情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资格条件应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设置,不得随意拔高,下列资格条件仅供参考,不是必要选项。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可根据要求添加),投标产品具有近三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质量检验报告。(若有)。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为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采用最低报价法时可以同时参加)。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有近三年期间国内外同类产品供应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其它技术要求。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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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