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太阳能城厢灵川7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农转用技术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中节能贵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1.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太阳能城厢灵川7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农转用技术咨询服务
2.标段(包)编号:20260129000071001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贵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5.1资金来源:自筹
5.2项目概况:中节能太阳能城厢灵川7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位于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项目规模70MW。中节能太阳能城厢灵川7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含配套储能)项目约12.24亩建设用地进行组卷报批,出具土地农转用地形测绘、勘测技术报告书、勘测定界图;收集并整理农转用过程中所需的表格报告等材料,取得福建省自然资源厅或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
6.采购内容:主要内容:1)符合莆田市城厢区自然资源局要求的地形测绘、勘测技术报告书、勘测定界图、首次登记宗地测量、规划核实测量、不动产测绘;2)符合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农转用过程中所需的表格报告等材料。
7.主要技术要求:报告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以及满足甲方的项目需要。
8.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项目征地安置公告结束后15天内完成组卷材料(若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采购方有权解约,由此造成工期的延后,采购方有权向中标方按合同金额的20%索赔)
9.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福建城厢
10.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0.2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资质要求:含有工程管理服务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工程咨询等经营范围。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农转用报批成功的相关2个及以上项目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封面、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财务要求:供应商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 (5)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无 (7)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并提供网站截图。 (8)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无历史拖欠用工薪资问题。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1.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2.采购文件的获取
12.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01-29 00:00:00~2026-02-03 23:59:59
12.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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