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项目国华昌黎5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业主为国华(秦皇岛)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电建贵州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吊装平台、箱变基础开挖、风机基础开挖、交通工程、征地协调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华昌黎5万千瓦风电项目;
2.2项目所在地: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
2.3项目概况:国华投资昌黎5万千瓦风电项目风电场PC总承包工程主要工程有风电场区满足项目并网运行和验收的新建道路及改扩建道路、7台风机所涉及到的吊装平台修建、风电设备基础浇筑及设备安装、箱变基础及设备安装、电气设备采购、运输、电气安装、66kV集电线路施工、调试、并网、试运行,项目各专项检测及验收,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营,质保期服务及配合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采购标段名称:国华昌黎5万千瓦风电项目吊装平台、箱变基础开挖、风机基础开挖、交通工程、征地协调工程专业分包
2.5采购范围:(1)风电场场区场内外道路施工:包括风但不限于机检修道路施工、改扩建道路、临时道路、部分乡村道路改造及维护;
(2)风机吊装平台:平台施工、平台整理、平台碾压、排水设施的构建、以及平台防护设施的建设等(含风机吊装机具地基处理)。
(3)其他辅助工程:负责弃土(渣)场,浆砌石挡墙(拦渣坝),边坡覆绿(撒播植草)护坡,全场临时水土保持、覆绿、道路保通,水源保护等。
(4)负责施工期环水保措施费(包括塌方清理、道路抑尘、临时绿化等)等工作;
(5)负责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及验收,施工所需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报审、整理和移交,质保期服务;负责所采购的设备及材料(如有)的卸车、二次转运、保管、安装、试验、调试、检测、复检(按照设计文件及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对需要检测的设备、材料进行检测,完成施工所需进行的相关试验并,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并承担相关费用。
(8)施工全过程视频影像专项录制;
(9)负责风电场内(含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风机、塔筒、主变、箱变等设备运输的牵引工作;
(10)施工过程遇有影响施工需拆除拆迁的电线杆由施工方承担、坟地搬迁等零星障碍物工作;
(11)施工征地协调,乙方负责本项目全部的施工征地关系协调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由于开展征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所需的与政府、村组、村民的协调;由于施工干扰所引起的村民阻工协调;由于地籍边界不清所引起村民纠纷的协调;由于设备、材料等运输所引起的占压、损坏影响到第三方的权属物的协调;施工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环保林业罚款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因征地问题阻工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人员、机械、环境的改变导致的农田家畜受损伤亡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导致的粉尘、噪音、交通阻塞而引发的群众不满的协调及费用;他人为索要钱财进行的故意无理取闹、骚扰阻挠施工的协调及费用;因承包商技术、设备、人员问题,导致的超出设计临时用地范围需要增加临时用地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需要当地群众或者政府出面协助施工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其他为促进本工程顺利进展的协调工作及费用等;乙方投标报价时应充分理解并考虑协调工作难度和风险。且乙方不能以此作为工期和价格索赔的理由;分包人应严格按业主方审批的用地(包括施工道路)范围内施工,发包人负责风机、箱变及吊装平台0.71亩范围内征地及补偿。超出该范围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按政府部门下发的最新版相应区域的征地费用标准进行赔偿和后期的水土保持及复垦恢复,并承担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同时发包人有权处以相应违约金。临时用地由承包人负责协调,承担费用。承包人应该充分考虑大部件运输、施工扰动、主吊组装、风机单叶片吊装、吊车转场、线路走廊、检修道路及外扩、道路修复等临时征占用地协调及补偿(道路分界点详见招标附件:道路分界点确认书),所需费用应全部列入投标报价中。
(12)乙方在施工、设备和材料运输等过程中造成县、乡道损坏时,自行进行修复和完善或补偿费用;
(13)风电场道路需满足风机、塔筒等大件设备运输条件,对于不满足运输条件的地方进行整改;并负责对道路进行维护、保通(含临时石渣铺垫)、影响大件设备运输障碍物处置等工作;
(14)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均应由乙方负责(费用包含本标段合同内),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不限于此。
(15)除此之外:1)自行考虑施工降水费用;2)自行考虑施工措施及支护费用;3)自行考虑回填料外购因素及费用;4)自行考虑冬季施工费;5)自行考虑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设备及安健环费用。
2.6工期要求:
(1)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计划于2026年03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承包人书面下达的开工令/开工通知载明时间为准);
(2)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计划于2026年09月05日竣工;
(3)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79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数为准;
(4) 缺陷责任期为本分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的独立经营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近两年(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风电项目基础或道路部分业绩。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须为响应人本单位职工(提供社保证明),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附承诺)。
(4)其他人员: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为响应人本单位职工(提供社保证明),且符合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若拟派人员为退休人员则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安全员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或者扫描件。
3.2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3.3 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贵州工程有限公司黑名单的禁入承包商。
3.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将选取一名中标人。
3.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8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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