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板机务段关于机务车号识别系统信创替代及系统统型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编号:DBJWDSBK2025-004
一、公告说明
现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板机务段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次询价只做为相应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依据,不做成交,现予以公告。后续将按规定程序实施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厂商参加。
二、公开询价内容
本次公开询价具体涉及项目的名称、实施内容范围、标准、工作量等内容详见下表:
公开询价项目内容及明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用途及实施内容 |
备注 |
|
| 1 |
机务车号识别系统信创替代及系统统型 |
通过对大板、锡林浩特段区2套机务车号识别系统信创替代及系统统型,实现机务车号识别系统的信创国产化,达到全路统型标准及软件升级技术指标,全面提升大板机务段机车数据安全运行管理水平。软件侧开展适配国产操作系统、中间件迁移与应用程序重构,通过各站点部署提升适配效率。 |
三、技术要求
(一)文档目的
明确机务车号识别系统的信创国产化替代要求、全路统型标准及软件升级技术指标,指导系统设计、开发、测试及验收。
(二)国产化目标
1.硬件层:核心芯片、服务器、存储设备国产化率 100%。
2.软件层: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全线适配国产体系。
(三)信创替代技术要求
1.规格数量:机务车号识别系统信创替代及系统统型。
| 设备 名称 |
技术指标 |
| AEI工控机 |
1.处理器:国产CPU,物理核心数≥4核,主频≥3.0GHz; 2.内存:国产品牌,≥8G; 3.硬盘:国产品牌,≥500GB SSD。 4.接口:4个USB以上,1个VGA,1个HDMI,1个串口; 5.网口:≥2个千兆网口; 6.电源:500W电源; 7.独立显卡:显存≥4G。 |
| 图像校核设备 |
1.适应车速:0~30km/h; 2.高速工业相机,国产品牌,传感器靶面不低于1/1.2’’,快门时间为1us-297000us; 3.镜头接头接口为C; 4.拍摄帧率不低于30fps,原始像素不低于1920X1200; 最低照度满足0.08Lux@(F1.2,AGC ON),0Lux with IR; 镜头采用8mm@ F2.8; 5.网络接口类型为千兆工业以太网(GigE); 6.相机供电电源为DC 24V±10%; 7.LED光源采用24V恒流恒压无频闪控制方案,功率不大于100w; 8.存储容量:视频信息和图片信息存储一个月以上; 9.报文传输符合TCP/IP协议,图像输出格式为JEPG; 10.设备具有防雾、防霜功能; 11.封装具备电磁屏蔽性能,符合铁路相关标准; 12.采用通道防雷,具有过压、过流保护措施; 13.设备防护等级≥IP65; |
| 操作 系统 |
银河麒麟桌面版V10 |
| 机务可视化自动识别软件、数据转发软件 |
1.自研软件,适配银河麒麟系统; 2.满足与现有分析系统无缝对接、数据迁移。 |
2.软件功能要求
(1)自动识别机车标签;
(2)自动判别被识别和未被识别标签的机车在列车中的位置;
(3)自动识别机车车次;
(4)自动采集机车运行速度;
(5)自动计轴计辆,检测出通过每列车总辆数;
(6)自动识别机车类型、车号、端位及台数;
(7)自动判别客、货车辆及动车组;
(8)自动识别标签安装端位;具有自动检测功能;
(9)具有远程维护功能;
(10)将地面信息上传至机车标签;
(11)自动判别调车,准确识别机车、车辆的出入,具备按时间、车型查询机车入库台次的功能;
(12)具备双向识别功能,自动判别列车运行方向、速度;
(13)提供识别机车信息的日期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14)图像校核设备能够自动采集机车车号图像并自动识别车号和端位,同时记录机车通过时间、出入段方向、通过股道号等信息;
(15)图像校核设备提供AEI数据接入接口,能够对接收到的AEI车号信息进行自动校核,并根据需要报警提示;
(16)图像校核设备当机车未安装标签或标签失效,以及AEI 发生故障时,校核设备可自动补录车号信息;
(17)图像校核设备在校核AEI设备读取车号信息的基础上,可辅助判断失效标签和 AEI 故障,并报警提示机务段维护人员;
(18)图像校核设备在自动识别的基础上为机务人员提供机车出入段可视化图片记录,具备车号人工检查与补录功能,通过采集到的车号图像,进行人工确认并补录上传信息;
(19)图像校核设备具备自检功能。
4.安装调试和操作培训
(1)供应方负责设备到厂前的包装及运输,包装及运输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运输过程中因包装而引起的设备损坏,由供应方负责。
(2)提供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提供1套与工程设计及运营维护管理有关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操作规程、日常维护保养标准、设备故障应急处置预案等,每套包括印刷版和电子版)。
(4)由供应方负责培训该设备的操作人员主要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基本结构和工作原理;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5.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
(1)设备由供应方负责运输、现场安装及调试,直到该设备验收合格可投入生产。
(2)系统验收时,设备及安装应按照相关国标或行业标准、技术条件进行检查、试验和验收;试验标准及方法由供应方提供,采购方确认。
(3)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供方应对采购方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全面的软件操作、设备操作、保养、机械电器维修等方面的技术培训,使采购方达到能够独立维修设备、能够独立操作设备的能力。
(4)该设备质量保证期为自最终验收签字后12个月。验收完毕签字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如因供应方设计以及制造问题引起的故障,供应方应负责无偿修理。
(5)在设备保证期内,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故障供应方应在12小时内做出响应,如有必要,供应方在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进行免费故障处理。
6.其他要求
(1)报价人不完全满足相关技术条款,造成重大技术偏差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2)成交后,在合同签订之前,使用方有权进行调查,核实成交方是否具备相应产品生产供应能力、资质条件等,若经核实不能满足,使用方将有权终止履行,并保留对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3)报价人须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数据共享、接口格式确认、联动调试等协调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承担;因协调工作不利造成的后果由报价人全权负责;报价人工作协调不利,造成严重后果的,使用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履行,并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4)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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