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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续期电话呼出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26年续期电话呼出业务外包项目比选公告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2026年续期电话呼出业务外包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

1、项目名称:2026年续期电话呼出业务外包项目

2、采购编号:MZCZ02-2025309

3、项目概述:本次采购为续期电话呼出业务外包项目,包含且不限于续期缴前提醒业务、宽限期电话催收业务、失效保单清理提醒业务、涉及收展业务的其他电话服务等工作。

4、采购内容:

包号 项目名称 技术服务规范 预算金额(元) 报价保证金(元)
1 2026年续期电话呼出业务外 包项目 详见比选文件 第五章 200000.00 4000.00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2)本项目总预算不超过 20 万元,在总预算范围内,各项目费用可调剂使用。(3)分类服务费用需报价,单价及总价限价详见比选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项目预算。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须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所有证件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如发生法人或负责人、经营范围等信息变更事项,应及时提供已变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

(3)财务要求:供应商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中有注明“复印无效”字眼,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代理商参与响应,成交后不得转包、

分包。(需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响应。(需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与采购人和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承诺函)

(7)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

(8)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日期须在本比选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9)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内任意1 个月的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0)供应商须承诺未曾在采购人的采购活动中提供过虚假信息。(需提供
承诺函)(1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12)供应商未曾在采购人过往的采购活动中有过围标串标行为或围标串标
嫌疑。(需提供承诺函)(13)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服务能力的声明函。(14)其他:14.1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4.2 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包含接受授权方在供应商公司
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14.3 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4.4 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供应商承诺函;14.5 供应商必须按要求获取比选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15)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人员管理类项目实施经验(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管理服务项目、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等)或者电话呼出服务类项目实施经验,须提供对应项目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合同须提供至少一张该项目的发票复印件。(以上案例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列表、合同首页、日期页、合同清单页、合同关键页等有效证明材料,可在清单里标明采购数量、产品和服务信息等,并加盖公章。如所提供合同案例签署主体非本项目响应人,应出具相关说明文件,明确该合同实施主体并加盖双方公章,未提供的,比选小组有权不予认可。)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6、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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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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