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6年智联业务属地化技术支撑团队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6年智联业务属地化技术支撑团队(招标编号:TC269200B),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采购内容:智联业务属地化技术支撑团队。
1.2项目预估金额:不含税金额:1512047.17元,税率:6%。含税金额:1602770.00 元,具体如下:
| 序号 |
服务内容 |
具体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元) |
预估税率 |
不含税总价(元) |
含税总价 (元) |
| (一)常规业务支撑服务 |
解决方案支撑 |
负责售前全流程关键工作及招投标相关关键工作,包括售前解决方案编制,客户需求挖掘与分析、方案演示与答疑,一般项目的可研初设方案编写,项目标前支撑(解读招标公告要求、梳理技术应答要点,协助匹配铁塔站址资源与招标需求),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标后衔接(协助开展中标项目技术条款谈判支撑,向项目实施团队移交中标方案及技术交底),售前资料整理与归档,保障售前环节高效推进。 |
1000 |
人/天 |
566.04 |
6% |
566037.74 |
600000.00 |
| 软件开发 |
结合项目需求以及客户个性化需求,基于铁塔视联SDK进行功能开发,包括传感器与摄像机联动功能开发、应用程序开发、UI界面优化、系统框架设计、数据库设计、程序编码、软件测试等内容 |
750 |
人/天 |
504.00 |
6% |
378000.00 |
400680.00 |
|
| 平台运营 |
进行项目商用视联平台的开通指导、设备接入、功能配置、算法配置及优化。进行保障算法精准率指标考核 |
250 |
人/天 |
456.00 |
6% |
114000.00 |
120840.00 |
|
| 平台运维 |
进行视联属地化节点版本升级、系统巡检运维、故障处理、安全防护。进行保障属地化运维报告提交、故障处置率指标考核 |
250 |
人/天 |
566.04 |
6% |
141509.43 |
150000.00 |
|
| 行业解决方案支撑 |
根据重点行业重大项目的支撑需求,进行方案设计规划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编制等所需的技术支撑服务 |
250 |
人/天 |
800.00 |
6% |
200000.00 |
212000.00 |
|
| (二) 重点项目支撑服务 |
招标专家咨询 |
根据项目需求进行招标咨询规划及招标方案设计等 |
15 |
次 |
3000.00 |
6% |
45000.00 |
47700.00 |
| 投标文件制式制作及审核 |
根据项目需求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及投标文件审核等 |
15 |
次 |
3000.00 |
6% |
45000.00 |
47700.00 |
|
| 工程类清单编制 |
按照项目设计方案采用广联达、通信451等专业预算工具进行工程类预算编制及调整更改等 |
15 |
次 |
1500.00 |
6% |
22500.00 |
23850.00 |
|
| 合计 |
1512047.17 |
1602770.00 |
||||||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4服务地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1.5服务进度要求:甲方下发订单后7日内服务人员到位并投入工作。
1.6合同签订方式:框架协议+订单。
1.7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以先到者为准)。
1.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及招标人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企业组织: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控股管理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3年02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1年02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1年02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列为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投标人黑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黑龙江省分公司投标人黑名单”的。
2.1.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5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技术支撑或技术咨询等服务类项目),且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1)业绩:业绩金额以签订的合同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1.发票时间为自2025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2.合同终止时间不得早于年2025年01月01日(不含))。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大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有效订单。须提供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图。上述信息不全或材料模糊不清晰,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判定,以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若查实作假行为,则投标人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名单;
(3)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2.1.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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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