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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科尔沁左翼后旗2025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电力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环形混凝土电杆、电力电缆、架空电缆)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2G-NT-WZ-2026-04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科尔沁左翼后旗2025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电力第一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科尔沁左翼后旗2025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电力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科尔沁左翼后旗农牧局(科左后旗乡村振兴局),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中国铁建、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本工程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环形混凝土电杆、电力电缆、架空电缆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5〕6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科尔沁左翼后旗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电力第一标段)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项目涉及原种场、金宝屯镇、吉尔嘎朗镇、海鲁吐镇、查日苏镇等五个苏木镇,共29个项目片区,建设内容有:新建10KV高压线、铺设低压电缆、安装变压器等。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环形混凝土电杆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生产商;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生产招标物资的生产能力,满足招标方使用要求,产品质量可靠;供应能力必须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连续2年(2023-2024年度)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投标物资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1份或提供原材料的检测报告1份;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两年(2024-2025年)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的投标厂家提供成立之日起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24-2025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4-2025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响应状态;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投标人;

3.2 电力电缆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生产商;

3.2.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生产招标物资的生产能力,满足招标方使用要求,产品质量可靠;供应能力必须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3.2.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连续2年(2023-2024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同类投标物资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1份(需提供截面35mm²或以上)或提供原材料的检测报告1份;

  3.2.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2年(2024-2025年)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的投标厂家提供成立之日起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2.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24-2025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4-2025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响应状态;

3.2.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投标人;  

3.3 架空电缆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生产商;

3.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生产招标物资的生产能力,满足招标方使用要求,产品质量可靠;供应能力必须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3.3.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连续2年(2023-2024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同类投标物资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1份(需提供截面50mm²或以上)或提供原材料的检测报告1份;

3.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2年(2024-2025年)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的投标厂家提供成立之日起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24-2025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4-2025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响应状态;

3.3.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投标人;

   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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