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乌海能源煤炭资源压覆案件专项法律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400700,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乌海能源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采矿权有效期限30年,自2001年12月01日至2031年12月01日,由乌海能源公司控股子公司乌海市公乌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煤炭开采。2003年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向鄂绒集团硅电项目指挥部,出具《关于承诺为鄂绒集团电厂项目提供储灰用地的函》承诺划拨土地作为电厂储灰用地。自2009年起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储灰场内排放电厂灰渣,持续至今。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西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储灰场作业、管理。截至目前,该储灰场实际占地面积约2.2平方公里,高约90米,体积约1.6亿立方米。按保有储量计算,压覆煤炭资源量约2200万吨(采矿权价款约22100万元)。经申请信息公开,《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复“储灰场煤炭资源压覆手续”信息不存在。现拟启动诉讼程序维护公司权益。
2.1.2服务范围:
民事诉讼代理(出具诉讼方案;代理本案一审、二审、再审,包括反诉、发回重审等)。
①根据调查情况出具诉讼方案;
②就案情进行分析,提出诉讼/抗辩意见,并在开庭前进行庭前准备,起草并修改庭审抗辩大纲;
③代为提起诉讼/仲裁、提出起诉状;
④代为申请诉前和/或诉中财产保全;
⑤代为参加庭审、辩论;
⑥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仲裁请求/上诉请求和反诉/反请求;
⑦参加调解、和解;
⑧代为提交相关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清单、证据、质证意见、代理意见等,并签收有关法律文书;
⑨其他甲方要求的服务内容。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至本合同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以上两者以时间先到者为准。
2.2.2服务地点:乌海能源公司所在地、管辖法院所在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资质证书。提供年度检查考核记录,在有效期内且合格。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案件标的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侵权纠纷(或矿产资源类合同纠纷)案件服务业绩合同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调解书或起诉状或应诉通知)等司法文书。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司法文书应包含涉案标的额、案件类型、审判法院、审判日期。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律师资格证。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1-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2-05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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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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