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临沂、菏泽、济宁、东营、曲阜六个作业区无人机库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潍坊、临沂、菏泽、济宁、东营、曲阜六个作业区无人机库运维项目项目编号:GWSDFW-2025-YWBZZX-06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山东省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2024年-2025年,山东公司于潍坊、临沂、菏泽、济宁、东营、曲阜六个作业区建设21套无人机库。为切实保障设备平稳运行、有效延长设备使用年限、全力确保飞行安全无虞、显著提升工作效能并降低运营成本,需开展运维工作,相关运维支持涵盖空域咨询服务、保养及易耗品更换、软件与硬件的维修维护、无人机及载荷的自身险与第三方责任保险,此外还涉及土地租赁、电费以及网费等项目。
潍坊、临沂、菏泽、济宁、东营、曲阜六个作业区无人机库运维项目
标段编号:SDGS-wrjkyw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1-30 17: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2-06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6-02-27 08:3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包含国家管网山东公司潍坊、临沂、菏泽、济宁、东营、曲阜六个作业区21套无人机库的运维保养、空域咨询服务、保养及易耗品更换、软件维护、无人机及载荷自身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基本要求: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无人机技术服务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注: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相关页、交易双方盖章页等)、对应发票(可提供部分合同金额)的扫描件、发票在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的查询截图,不按照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3 财务要求:
响应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拒绝。
响应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3.4 信誉要求:
3.4.1 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仍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响应被否决(响应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响应文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扫描件)
3.4.2 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响应被否决(响应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响应文件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查询截图扫描件)
3.4.3 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注:上述网站查询以评审时采购评审小组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采购评审小组应在评审现场对以上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响应人信誉情况的依据),响应人存在上述问题的将被否决。
3.5 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3.6 人员要求:
3.6.1响应人将为本项目至少配备7名驻场人员,分别派驻至山东分公司济南机关及潍坊、临沂、菏泽、济宁、东营、曲阜六个作业区,负责落实和执行各项相关工作(各驻场点确保至少一名人员在岗履职,可通过轮班或倒班方式灵活安排,保障工作连续性和岗位覆盖)。
3.6.2运维服务驻场人员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3.6.3响应人需承诺配备的7名驻场人员为自有员工。
3.7 其他要求:
3.7.1 响应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取消交易资格(已过处置期的除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列入黑名单。(依据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处理清单)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3.7.3 响应人须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3.7.4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提供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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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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