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52527-MXZB-GK-2025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太仆寺旗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太仆寺旗 2025 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第1标段):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鉴于上述原因,现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太仆寺旗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一切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太仆寺旗 2025 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第1标段)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为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改合发〔2025〕388号)项目规定,及《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的提醒函》针对项目资金使用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结合全旗农业生产实际情况,需对《太仆寺旗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方案》中的项目实施内容、补助标准、服务主体遴选方式、项目全程监管等核心事项进行重新修订完善。 鉴于上述原因,现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太仆寺旗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一切采购活动。。
合同包2(太仆寺旗 2025 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第2标段):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鉴于上述原因,现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太仆寺旗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一切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2(太仆寺旗 2025 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第2标段)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为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改合发〔2025〕388号)项目规定,及《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的提醒函》针对项目资金使用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结合全旗农业生产实际情况,需对《太仆寺旗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方案》中的项目实施内容、补助标准、服务主体遴选方式、项目全程监管等核心事项进行重新修订完善。 鉴于上述原因,现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太仆寺旗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一切采购活动。。
合同包3(太仆寺旗 2025 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第3标段):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鉴于上述原因,现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太仆寺旗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一切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3(太仆寺旗 2025 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第3标段)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为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改合发〔2025〕388号)项目规定,及《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的提醒函》针对项目资金使用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结合全旗农业生产实际情况,需对《太仆寺旗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方案》中的项目实施内容、补助标准、服务主体遴选方式、项目全程监管等核心事项进行重新修订完善。 鉴于上述原因,现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太仆寺旗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一切采购活动。。
合同包4(太仆寺旗 2025 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第4标段):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鉴于上述原因,现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太仆寺旗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一切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4(太仆寺旗 2025 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第4标段)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为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改合发〔2025〕388号)项目规定,及《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的提醒函》针对项目资金使用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结合全旗农业生产实际情况,需对《太仆寺旗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方案》中的项目实施内容、补助标准、服务主体遴选方式、项目全程监管等核心事项进行重新修订完善。 鉴于上述原因,现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太仆寺旗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一切采购活动。。
合同包5(太仆寺旗 2025 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第5标段):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鉴于上述原因,现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太仆寺旗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一切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5(太仆寺旗 2025 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第5标段)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为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改合发〔2025〕388号)项目规定,及《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的提醒函》针对项目资金使用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结合全旗农业生产实际情况,需对《太仆寺旗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方案》中的项目实施内容、补助标准、服务主体遴选方式、项目全程监管等核心事项进行重新修订完善。 鉴于上述原因,现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太仆寺旗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一切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