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第二批缺水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EPC标段)二标段项目部
物资采购(管件、管材及混凝土井)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23G02-YQQGSGZ-2025-WZ01
物资名称:管材、管件及混凝土井
包 件 号:WZ-01
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第二批缺水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EPC标段)二标段项目部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第二批缺水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EPC标段)二标段项目部
物资采购(管材、管件及混凝土井)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3G02-YQQGSGZ-2025-WZ01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第二批缺水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EPC标段)二标段项目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呼和浩特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呼和浩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第二批缺水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EPC标段)二标段项目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管材、管件及混凝土井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本项目二标段共4个片区,2个新村,分别为电信楼片(电信楼1栋16户、九龙小区1栋48户、工行小区1栋20户)、电子局宿舍片(电子局宿舍1栋10户、新华小区1栋63户)、大北街五金楼片17户、环卫小区片79户、讨仆齐新村共约7404户、金海新村1938户,庭院埋地及暖沟供水管网改造、户内供水管网改造、水表改造;村内埋地供水管网改造、水表改造。泵房三座。
2.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管材、管件及混凝土井,详见附件1 物资需求一览表。
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管材及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厂家或供应经验的代理商、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及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自己出具的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4)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5)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可以是经销商,生产厂家不得与经销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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