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26-2028年一体两翼代维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标段1-标段7)和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标段8-标段11)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或合同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为准。
本次招标内容:河南省内18个地市、能源河南分公司、智联河南省分公司综合代维服务及铁塔专业代维服务,主要包括综合代维服务(一体业务代维、一体拓展业务代维、智联行拓业务代维、能源业务),以及铁塔专业代维服务,预算金额14.94亿元(不含税),16.07亿元(含税)。主要内容如下:
| 采购类别 |
专业划分 |
主要服务内容 |
| 综合代维 |
一体业务代维 |
全量(新建及存量)机房、动力配套、外市电、微站、室内分布的日常维护及维修等内容(不含铁塔)。 |
| 一体拓展业务代维 |
甲方所承接的非铁塔产权一体拓展业务,包括:机房、线路、动力配套、设备、天馈等设施的日常巡检、故障处理等维护服务内容。 |
|
| 智联行拓业务代维 |
智联业务的站址巡检、设备维护维修、上塔维护等内容 |
|
| 能源业务代维 |
能源业务的备电、换电、低充、汽车充电、光伏设施的站址巡检、设备维护维修等内容。 |
|
| 铁塔专业代维 |
铁塔专业代维 |
全量铁塔的日常巡检、隐患处理及维修等内容 |
1.2 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混合招标的方式,具体标段划分、对应中标预算金额及中标人数量(N)等信息如下:
| 采购类别 |
标段划分 |
中标人数量(N) |
名次 |
对应地市 |
一体业务预算(万元) |
一体拓展、两翼业务预算(万元) |
预算合计(万元) |
||||||
| 一体拓展 |
智联-行拓 |
能源 |
小计 |
||||||||||
| 不含税 |
含税 |
不含税 |
不含税 |
不含税 |
不含税 |
含税 |
不含税 |
含税 |
|||||
| 综合代维 |
标段1 |
3 |
第1名 |
郑州 |
7814.73 |
8510.35 |
2163.73 |
108.73 |
387.93 |
2660.39 |
2823.07 |
10475.12 |
11333.42 |
| 第2名 |
4845.13 |
5276.42 |
1341.52 |
715.73 |
171.44 |
2228.69 |
2374.55 |
7073.82 |
7650.97 |
||||
| 第3名 |
2969.60 |
3233.93 |
822.22 |
16.54 |
165.81 |
1004.57 |
1065.66 |
3974.17 |
4299.59 |
||||
| 标段2 |
2 |
第1名 |
周口 |
4102.38 |
4445.97 |
1327.4 |
91.22 |
159.34 |
1577.96 |
1674.65 |
8119.65 |
8744.07 |
|
| 鹤壁 |
1694.59 |
1832.93 |
593.91 |
47.42 |
103.39 |
744.72 |
790.52 |
||||||
| 第2名 |
周口 |
2409.34 |
2611.13 |
779.59 |
50.66 |
88.48 |
918.73 |
974.96 |
3328.07 |
3586.09 |
|||
| 标段3 |
2 |
第1名 |
信阳 |
4024.96 |
4355.93 |
1372.28 |
70.77 |
113.87 |
1556.92 |
1651.86 |
7945.31 |
8543.50 |
|
| 漯河 |
1641.96 |
1770.59 |
619.14 |
2.17 |
100.16 |
721.47 |
765.12 |
||||||
| 第2名 |
信阳 |
2683.31 |
2903.96 |
914.86 |
47.4 |
82.02 |
1044.28 |
1107.97 |
3727.59 |
4011.93 |
|||
| 标段4 |
2 |
第1名 |
商丘 |
3708.95 |
4012.55 |
1298.6 |
12.63 |
136.45 |
1447.68 |
1535.2 |
7599.34 |
8170.09 |
|
| 濮阳 |
1950.50 |
2100.38 |
439.52 |
2.68 |
50.01 |
492.21 |
521.96 |
||||||
| 第2名 |
商丘 |
2178.28 |
2356.57 |
762.67 |
5.74 |
62.02 |
830.43 |
880.57 |
5094.07 |
5470.01 |
|||
| 濮阳 |
1300.34 |
1400.25 |
659.29 |
6.41 |
119.32 |
785.02 |
832.62 |
||||||
| 标段5 |
2 |
第1名 |
驻马店 |
3681.05 |
3995.09 |
1141.07 |
103.55 |
198.06 |
1442.68 |
1531.58 |
7375.63 |
7947.94 |
|
| 焦作 |
1658.75 |
1792.09 |
477.45 |
4.42 |
111.28 |
593.15 |
629.18 |
||||||
| 第2名 |
驻马店 |
2256.12 |
2448.61 |
699.37 |
66.16 |
75.2 |
840.73 |
892.49 |
5008.00 |
5391.76 |
|||
| 焦作 |
1201.16 |
1297.72 |
659.34 |
13.76 |
36.89 |
709.99 |
752.94 |
||||||
| 标段6 |
2 |
第1名 |
洛阳 |
3925.16 |
4243.35 |
1341.38 |
41.91 |
160.68 |
1543.97 |
1637.82 |
6796.81 |
7307.62 |
|
| 济源 |
942.22 |
1017.56 |
331.38 |
9.18 |
44.9 |
385.46 |
408.89 |
||||||
| 第2名 |
洛阳 |
3211.5 |
3471.84 |
1097.5 |
22.37 |
85.74 |
1205.61 |
1278.6 |
4417.11 |
4750.44 |
|||
| 标段7 |
2 |
第1名 |
南阳 |
4840.8 |
5223.05 |
1664.18 |
49.8 |
184.87 |
1898.85 |
2014.19 |
6739.65 |
7237.24 |
|
| 第2名 |
2966.95 |
3201.23 |
1019.98 |
20.02 |
74.32 |
1114.32 |
1181.76 |
4081.27 |
4382.99 |
||||
| 标段8 |
2 |
第1名 |
安阳 |
2444.78 |
2631.62 |
961.82 |
12.44 |
101.74 |
1076 |
1141.12 |
6723.27 |
7210.88 |
|
| 三门峡 |
2156.92 |
2329.09 |
921.25 |
26.18 |
98.14 |
1045.57 |
1109.05 |
||||||
| 第2名 |
安阳 |
1498.41 |
1612.93 |
589.51 |
10.34 |
57.19 |
657.04 |
696.82 |
3910.3 |
4194.09 |
|||
| 三门峡 |
1213.26 |
1310.11 |
518.21 |
4.92 |
18.46 |
541.59 |
574.23 |
||||||
| 标段9 |
2 |
第1名 |
平顶山 |
2225.18 |
2412.08 |
816.64 |
11.47 |
86.23 |
914.34 |
969.67 |
6302.62 |
6782.52 |
|
| 开封 |
2204.45 |
2384 |
812.61 |
8.46 |
137.58 |
958.65 |
1016.77 |
||||||
| 第2名 |
平顶山 |
1483.45 |
1608.05 |
544.43 |
12.6 |
94.73 |
651.76 |
691.38 |
3938.88 |
4239.31 |
|||
| 开封 |
1294.68 |
1400.13 |
477.24 |
8.32 |
23.43 |
508.99 |
539.75 |
||||||
| 标段10 |
2 |
第1名 |
新乡 |
2382.39 |
2568.45 |
949.11 |
17.93 |
75.69 |
1042.73 |
1105.83 |
5873.3 |
6318.05 |
|
| 许昌 |
1952.89 |
2118.42 |
453.56 |
15.02 |
26.71 |
495.29 |
525.35 |
||||||
| 第2名 |
新乡 |
1949.23 |
2101.46 |
776.55 |
15.25 |
146.54 |
938.34 |
995.37 |
5055.39 |
5429.05 |
|||
| 许昌 |
1357.1 |
1472.12 |
652.69 |
16.55 |
141.48 |
810.72 |
860.1 |
||||||
| 铁塔专业代维 |
标段11 |
5 |
第1名 |
南阳、商丘、平顶山、濮阳 |
6267.69 |
6731.52 |
144.09 |
/ |
/ |
144.09 |
152.7 |
6411.78 |
6884.22 |
| 第2名 |
洛阳、驻马店、三门峡、漯河 |
5266.19 |
5655.87 |
126.78 |
/ |
/ |
126.78 |
134.43 |
5392.97 |
5790.3 |
|||
| 第3名 |
郑州(60%)、新乡、开封、鹤壁 |
5002.48 |
5372.7 |
124.11 |
/ |
/ |
124.11 |
131.58 |
5126.59 |
5504.28 |
|||
| 第4名 |
郑州(40%)、周口、许昌、济源 |
4535.45 |
4871.06 |
105.51 |
/ |
/ |
105.51 |
111.81 |
4640.96 |
4982.87 |
|||
| 第5名 |
信阳、安阳、焦作 |
4136.65 |
4442.74 |
99.51 |
/ |
/ |
99.51 |
105.48 |
4236.16 |
4548.22 |
|||
注:
(1)同一投标人可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任意标段同时投标,最多可中标2个标段(本项目共划分11个标段共计26个份额),同一标段内按照排名由高到低顺序分别与份额划分由大到小顺序一一对应,即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拟中标该标段份额一,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拟中标该标段份额二,其他依此类推。
(2)本项目共分为11个标段,按标段1、标段2、……的顺序依次评审并确定中标候选人,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可中标2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在前序标段中已2次被推荐为前N名(N为对应标段内中标人数量)中标候选人的,在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其中,铁塔专业代维(标段11),与综合代维(标段1至标段10)不可兼中,如已在综合代维(标段1至标段10)中任意标段被推荐为前N名(N为对应标段内中标人数量)中标候选人的,则在铁塔专业代维(标段11)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4人员到位时限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服务人员到位并具备服务条件,同时须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提供服务。
1.5签约模式:
综合代维(一体业务代维部分):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
综合代维(一体拓展业务代维、智联行拓业务代维、能源业务代维):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共同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
铁塔专业代维: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以采购基准价格清单为基准进行折扣报价,各标段最高限价均为综合折扣系数97%。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采购基准价格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须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和承诺函。
(5)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函。
标段1至标段10专用资格条件(综合代维):
(7)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能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④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8)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1名:同时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两人分别具备、或同一人具备上述两类证书的均可满足要求。
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同时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两人分别具备、或同一人具备上述两类证书的均可满足要求。
3)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少于2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人员;同时配备不少于2名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人员。同一人具备上述两类证书的均可满足要求。
4)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2名具有高处作业证的人员、不少于20名具有低压电工作业证的人员、不少于5名具有高压电工作业证的人员,证书应为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一人多证仅计一人。
注:须提供人员清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相关证书等扫描件、以及2025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为对应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4)服务团队人员要求”中的服务人员如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社保,须提供投标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等证明材料,本项目投标人不得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劳务派遣公司]
上述所有人员不区分标段。综合代维(标段1至标段10)的人员按项目进行评审,不区分标段。且允许与铁塔专业代维(标段11)的人员复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累计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类代维业绩(业绩必须包含机房及动力配套代维服务)。
证明文件要求:①业绩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和该合同下的至少一张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合同时间认定以合同(含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合同(含框架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②所有业绩均须同时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官网或合同甲方网站中标/中选/成交候选人公示或结果公示网页截图(须注明网站名称、网址链接。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注:经现场复核查询,如提供发票存在弄虚作假[如发票无法查验(查询网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人为修改等],将否决投标。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标段11专用资格条件(铁塔专业代维):
(7)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8)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少于3名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标段配备不少于10名具有高处作业证的人员,证书应为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一人多证仅计一人。
注:须提供人员清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相关证书等扫描件、以及2025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为对应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4)服务团队人员要求”中的服务人员如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社保,须提供投标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等证明材料,本项目投标人不得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劳务派遣公司]
上述所有人员不区分标段。铁塔专业代维(标段11)的人员按标段进行评审,但允许与综合代维(标段1至标段10)的人员复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累计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
同类业绩指:铁塔维护类或铁塔维修类或铁塔整治类或铁塔拆除类或铁塔安装类或铁塔产品销售类业绩,且至少应具备1份铁塔维护类或铁塔维修类或铁塔整治类业绩。
证明文件要求:①业绩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和该合同下的至少一张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合同时间认定以合同(含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合同(含框架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业绩金额的认定标准为:(1)仅认可同类项目业绩范围内的金额,合同中的同类业绩有明确金额的则以合同签订金额中明确的同类业绩金额认定,(2)合同中未能体现同类业绩的明确金额的,则同类业绩的认定金额按合同(含框架合同)签订金额的30%进行认定。
②所有业绩均须同时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官网或合同甲方网站中标/中选/成交候选人公示或结果公示网页截图(须注明网站名称、网址链接。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注:经现场复核查询,如提供发票存在弄虚作假[如发票无法查验(查询网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人为修改等],将否决投标。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10)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列入(全国/河南省)“严重负面行为/特别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执行范围以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范围为准)。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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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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