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36/17-QT-376)
一、招标条件
(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分公司2026-2029年度厂区保安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临江大道
2.2 项目规模:安保人员人数约22人。
2.3招标采购项目履约期限:三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物业管理-厂区安保服务(CHDTDZ136/17-QT-37601),具体为:公司大门、临江大门、后门、燃料门、安保监控室等5个点的站岗值班,以及厂区巡逻、停车场管理、突发事件处置、救援抢险等,服务期限为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1项及以上的安保服务业绩,所提供的单个合同(每一份合同算一个业绩,以履约完成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中涉及治安保卫服务的合同单年金额达到80万元及以上并在合同原件扫描件中能反映或计算得出。提供业绩合同对应合同履行期间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不低于年合同金额10%的发票且发票时间须在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日前);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2-23 14:31到2025-12-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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