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徐州公司气悬浮离心式氧化风机节能优化运行及智慧管控研究与应用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11833,招标人为国能徐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徐州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徐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公司)两台1000MW机组(1号、2号机组)于2009年3月开工建设,2011年12月两台机组投入商业运行。
在烟气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就地强制氧化脱硫工艺,烟气中的SO2与石灰石浆液反应后生成亚硫酸钙,并就地强制氧化为石膏(CaSO4·2H2O),此氧化阶段所用风机为传统的罗茨鼓风机。每台吸收塔配置的氧化风机为罗茨风机,运行方式二用一备,每台风机电机额定功率450kW,氧化风量不可调节,系统无在线监测和自动控制功能。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投标人应负责整个“气悬浮离心式氧化风机节能优化运行及智慧管控研究与应用”项目的研究与执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设计、供货、试验、调试、培训、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项目相关应用领域专业论文、项目成果申请并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归招标人)、科技成果转化及申报等内容。重点分析#2机组脱硫吸收塔罗茨式氧化风机运行能耗,研究空气悬浮离心式氧化风机替代罗茨式氧化风机的可行性,并对节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估;研究使用空气悬浮离心式氧化风机替代罗茨式氧化风机,增加一套智能控制系统引入相关DCS数据,实现氧化风系统的智能控制的同时降低氧化风机运行电耗。项目研究成果需要申报并获受理符合集团公司要求的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为了实现兼顾节能与环保的脱硫氧化系统协同节能优化控制,本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1)根据机组负荷及脱硫入口烟气二氧化硫浓度,实现风机自调节技术研究:根据机组负荷及脱硫入口烟气二氧化硫浓度,数据传至空气悬浮离心式氧化风机,同时需监测浆液PH值、流量、密度、温度等参数(影响SO吸收效率),通过多变量模型修正硫成分的等效负荷,建立空气悬浮离心式氧化风机转速与脱硫效率关系模型,在满足脱硫效率的前提下,实现风机自行调节转速达到最佳脱硫节能效果。
(2)大间隙、大载荷、低转速耐冲击二代铂片空气轴承技术研究:轴承结构设计能够承受瞬时冲击载荷,避免因冲击导致的损坏,与传统空气轴承相比,二代铂片空气轴承的气膜间隙更大,能够适应更大的转子偏移和振动。研究采用高性能铂片作为轴承表面材料,具有优异的耐磨性、耐高温性和抗腐蚀性。在低转速下仍能形成稳定的气膜,确保转子平稳运行。显著提升空气悬浮离心式氧化风机的性能和可靠性。
(3)空气悬浮离心式氧化风机后弯三元流叶轮技术研究:根据脱硫氧化风机最佳运行区间,进行空气悬浮离心式氧化风机三元流离心叶轮的针对性设计计算,确保空气悬浮离心式氧化风机三元流叶轮在氧化风机最佳运行区间内气动效率≥85%,并进行三元流离心叶轮的气动性试验验证,并通过权威认证机构的气动效率认证。同时减少噪音和振动。抗疲劳设计和耐腐蚀技术显著延长叶轮的使用寿命。
(4)开展空气悬浮离心式氧化风机针对电厂开发兼顾控制逻辑和监测保护一体的在脱硫氧化系统上的专有DCS集中控制系统研究。实现故障预警与报警、远程故障诊断、维护保养提醒等功能。
基于以上研究,本项目预计实现以下目标:
(1)研究设计制造1套空气悬浮离心式氧化风机系统设备,满足额定流量流量≥386m³/min,在空气悬浮离心式氧化风机压升40-80kpa范围内,实现风量40%~100%范围内变频调节;实现对空气悬浮离心式氧化风机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
(2)空气悬浮离心式氧化风机运行噪音值,达到距离风机1米处噪音低于85dB(A)的标准,现场不用润滑油、冷却水/冷媒,干净整洁无油污污染,提升氧化风机的可靠性和免维护性;
(3)空气悬浮离心式氧化风机与原罗茨式氧化风机能耗比对,节能25%及以上。
2.4 项目服务期:本项目需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完成系统研发、设备制造及系统优化工作,并正式投用,完工后2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交付。具体的计划时间如下:
签订合同后2个月以内完成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分析。
签订合同后8个月以内完成空气悬浮离心式氧化风机节能优化运行及智慧管控技术研究。
签订合同后9个月以内完成模拟试验。
签订合同后10个月以内完成现场测试及系统调试。
签订合同后11个月以内完成优化方案实施及效果评估。
签订合同后12个月以内完成论文发布、专利申请并获受理,确保项目验收。
服务地点:国能徐州发电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空气悬浮离心式氧化风机研发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空气悬浮离心式氧化风机研发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2-17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22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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