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QYT2512-FW112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2026年设备维修集中招标——加热设备检维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为了保证生产、生活加热设备正常运行,需要对部分加热设备(锅炉、加热炉、燃烧器及联锁保护装置等)进行检维修作业,维修费用预计约5354万元(不含税),其中锅炉、加热炉维修约3035.09万元;燃烧器及联锁保护装置维护约2318.91万元。 项目估算金额53540000.00元 (是否含税:☐含税 ☑不含税,其他说明: / )
2.2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所属采油、采气、输油等单位的加热设备检维修。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2.4标段描述:主要类型有热水锅炉、蒸汽锅炉及热媒炉、相变加热炉、常压水套炉及常压热水炉等;维修项目包括:锅炉日常检修、维护、保养,烟管的清理及更换,对流管更换等基础性维修及应急维修;加热炉炉体、火筒、対流管、烟管、盘管等部件的更换和维修;检维护项目主要包括:保温、清灰及附件等检维护内容。
2.5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所属采油、采气、输油等单位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锅炉安装、修理、改造。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0天前内需具有锅炉或加热炉的维修或改造的相关业绩服务业绩(不含安装、采购)。
人员要求:本标段人员配置不少于8人,其中: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质量检验员1人、维修人员不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需明确指定,可由技术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或质量检验员兼任。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械或热工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2001年之前须提供毕业证,2001年之后须提供毕业证及学信网查询结果);
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质量检验员须取得上岗证或投标人岗位任命文件;
项目负责人提供投标人岗位任命文件。
维修人员:
1.至少1人持有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项目:融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或压力焊作业);
2.至少1人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焊接);
3.至少1人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工业锅炉司炉G1);
4.至少1人持有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5.至少1人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起重机指挥Q1);
6.至少1人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起重机司机Q2);
7.至少有1名无损检测人员(提供无损检测人员Ⅱ级及以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质(射线RT、超声UT、磁粉MT、渗透PT至少包含一种)。(须与“7.设备要求”中提供的探伤设备对应))。
维修人员可以1人持多证。
以上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检验员还需提供2025年6月至11月内至少连续3个月社保(含养老)缴纳证明。
设备要求:拟投入设备及数量:主要设备:切割机1台、水压试验机1台、坡口机1台、卷板机1台、电焊机1台。主要仪器仪表:探伤机(射线探伤机、超声波探伤机、磁粉探伤机、渗透探伤机至少包含一种,须与“6.人员要求”中提供的无损检测人员检测资质对应)、超声波测厚仪1台、气体检测仪1台、防爆手持终端1台。维修设备、仪器仪表须附设备清单、实物照片(仪器仪表照片还需体现设备型号)、购置发票。若无法提供购置增值税发票,需提供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固定资产证明,以证明设备真实在厂。若提供的设备名称与招标文件列明名称不一致,但其核心用途、主要功能完全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视为满足资格。防爆手持终端须同时提供防爆合格证,仪器仪表需同时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校准证书或检验报告(需与所提供设备型号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承诺事项:①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全履约,否则,自愿接受取消中标资格并纳入长庆油田设备维修失信名单;
②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不将本项目分包他人;
③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合法合规处置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
④中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工作量发生变更,投标人服从招标人的工作安排;
⑤设备维修实施前,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取得关键岗位安全培训合格证;进入含有毒有害气体区域的人员还须取得有毒有害气体(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
⑥投标人承诺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3日内在招标服务地点范围内建设或租赁维修场所,投标人已有固定维修场所提供相应厂房或维修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短于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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