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长发(长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自带负荷配置6万千瓦光伏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2-3-18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松原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分公司长发(长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自带负荷配置6万千瓦光伏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招标人为华能长发(长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吉林分公司长发(长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自带负荷配置6万千瓦光伏项目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查干花镇乌兰花村,本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约 60MW,直流侧装机容量约 60.23MWp,拟安装 715Wp 双面双玻N型组件84240 块,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1座,同时配套建设箱变及检修道路等基础设施,并通过 35kV 集电线路将本光伏场所发电量送入项目 220kV 升压站。
2.2 服务地点:吉林省松原市。
2.3 采购内容:本工程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会审、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等。对工程承包人的设备材料、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资料移交、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等全过程的监理相关工作及智慧基建管理相关内容。
2.4 服 务 期:服务期限6个月,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3个月以内部分发生的监理等有关费用不予调整。(进场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通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同类工程的先进水平;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工程质量为优良等级,并符合达标投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类(不含核电)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3个光伏项目监理服务业绩,其中至少具有1个合同容量50MW及以上规模的集中式光伏项目监理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页面,若合同内不能体现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具有3年及以上光伏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经历(附人员简历或其他可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且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容量50MW及以上规模集中式光伏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须能证明总监身份内容,若合同内不能体现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0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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