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广西分公司2026年汽车充电桩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A-450001-20251203150951】),招标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项目概况:本项目按项目招标,就铁塔能源广西分公司2026年汽车充电桩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
1.2中标人工作内容:
汽车充电站场地规划、可研、勘察设计、预算编制、配套附属设施、变压器、高低压电力线路、接火点选取等相关工作;配合业主方结算送审,资料归档等相关工作。
1.3招标预算:
项目预估金额(含税):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275.00万元(含税),最终以基准价、中标折扣、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审计要求、考核结果为依据进行结算。
1.4服务地点:广西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采购金额达到合同上限金额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1.6设计周期要求:接到订单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提交单站的设计成果文件(包含工程预算、施工图纸设计等)。
1.7质量要求:合格。
1.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为100%。
1.9本项目设置折扣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8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3投标人须承诺如发生安全问题,经当地消防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认定为设计问题时,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4投标人须同时满足(1)与(2)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建市〔2020〕94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若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取得新证的,则以对应新证资质名称和资质等级为准。
2.5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至少具备1份电力勘察设计服务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须提供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内容页、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同时须提供合同对应的任一张发票扫描件。
(2)合同签订日期须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该合同的业绩不予认可。
(3)不同法人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总公司可以使用分公司已取得的业绩。
(4)对于业绩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评委有权不予认可该材料。
2.6投标人须承诺指派不少于3名项目团队人员提供驻点服务。
注: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须提供有效承诺函)。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日起)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在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日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或“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8)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入【全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为全国级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级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注:需提供有效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
2.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具有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功能,可查看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的机器码等,以此判断是否存在串标现象。
(1)文件制作机器码是以电脑的MAC地址、硬盘号、CPU号、主板号以及工具标识号五大特征码经MD5加密组成,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生成了文件。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为潜在投标人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文件制作工具所产生的一串GUID编码,用于标记该文件的唯一性,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使用了同一份投标文件底稿生成了两份或以上的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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