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电(宁夏·中卫)数据中心续建(二期)项目-A3楼机电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广电(宁夏·中卫)数据中心续建(二期)项目-A3楼机电工程 已由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406-640925-89-01-50197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广电宁夏网络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广电宁夏网络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宁夏中卫市工业园区西部云基地,凤云路以北、预留用地以东、雅云路以南、特加森用地以西。
2.1.2项目规模:中国广电(宁夏·中卫)数据中心续建(二期)项目A3数据中心楼总建筑面积15268.0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4776.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91.86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4638.28平方米。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室内外高差0.75~1.05m。一层、二层层高均为7.2m,三层层高为6.9m,设备层层高为3.9m,消防建筑高度22.65米(室外地面至上人屋面檐口完成面)。规划12KW机柜1114架,5KW机柜6架,4KW机柜20架。室外建设一个三层柴发钢平台,每层设4台柴发的安装位置。
2.1.3工期:120日历天内完成,并达到竣工验收合格,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负责设备3年原厂质保服务。
2.2招标范围:本机电工程为A3数据中心楼配套电气、暖通、给排水、智能化、工艺、消防、标识及室外配套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查询, 投标人是否存在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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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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