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绿色分拣中心项目土石方工程、2#、4#厂房基础工程、2#、4#厂房钢结构工程、预应力管桩工程、临建工程施工分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依据中铁十局施工分包招标有关要求及管理规定,招标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公司现对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绿色分拣中心项目土石方工程、2#、4#厂房基础工程、2#、4#厂房钢结构工程、预应力管桩工程、临建工程施工分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属于长春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的一部分,总建筑面积约69702m,结构类型为钢结构,1#分拣中心、2#分拣中心、3#分拣中心、4#分拣中心、5#分拣中心、6#分拣中心、7#分拣中心、8#分拣中心、中试中心及污水处理站等建筑单体(其中1#分拣中心建筑面积11926.71m2,高度14.825m,单跨跨度24m;2#分拣中心建筑面积5704.86m2,高度13.025m,单跨跨度24m:3#分拣中心建筑面积9975.51m2,高度14.175m,单跨跨度30m;4#分拣中心建筑面积7092.06m2,高度13.175m,单跨跨度30m;5#分中心建筑面积9975.51m2,高度14.175m,单跨跨度30m;6#分拣中心建筑面积7092.06m2,高度13.175m,单跨跨度30m;7#分拣中心建筑面积6398.46m2,高度13.1m,单跨跨度27m;8#分拣中心建筑面积6398.46m2,高度1.1m,单跨跨度27m;中试车间建筑面积2870.91m2,高度7.875m,单跨跨度18m;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4590m²,设计处理水量100立方/d)及其附属设施。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土石方工程、2#、4#厂房基础、砌筑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2#、4#厂房钢结构工程5个分包类别,分3个分包单元进行招标。
2.3标段划分: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绿色分拣中心项目经理部土石方工程、2#、4#厂房基础、砌筑、混凝土、钢筋工程、2#、4#厂房钢结构工程划分为3个施工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3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工程类别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01工程类别:土石方工程
01标段:绿色分拣中心项目土石方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02工程类别:厂房基础工程
01标段:绿色分拣中心项目2#、4#厂房基础、砌筑、混凝土、钢筋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03工程类别:钢结构工程
01标段:绿色分拣中心项目2#、4#厂房钢结构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04工程类别:预应力管桩工程
01标段:绿色分拣中心项目(1#、3#、5#、7#、中试车间)预应力管桩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05工程类别:临建工程
01标段:绿色分拣中心项目临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程内容:绿色分拣中心项目土石方工程、绿色分拣中心项目2#、4#厂房基础工程、绿色分拣中心项目2#、4#厂房钢结构工程施工、预应力管桩工程、临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要求
3.1资质要求:原则上属于中铁十局分包框架采购队伍名录且至少在中铁十局已办理准入证,承担过类似施工业绩,同时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建筑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在中国中铁、中铁十局“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中的施工企业的均可参与。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至少具备近5年内三项与所投专业相符的业绩,并附对应的合同、结算、竣工验收等资料。
3.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者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本项目严禁大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发生,招标中将采取严格的措施防止挂靠现象,请投标单位务必注意。报名投标单位必须由么司负责人亲自前来报名。
3.4施工要求:
3.4.1工程质量标准为:满足甲方与发包人总包合同对工程质量的约定。其中质量标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
(1)设计要求及《中铁十局标准化管理手册》;
(2)《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50212-2014;《压型金属板工程应用技术规范》GB50896-201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251-2011;《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51249-2017;《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4.2乙方必须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本合同二程施工及其缺陷的修复。
3.4.3在施工中甲方根据有关质量标准组织验收,若因乙方原因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又无法修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发包人质量罚款在内的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在发包人组织的验收过程中及质保期内发现的质量瑕疵及缺陷,乙方应按甲方通知进行返工消除缺陷,并自行承担有关返工消除缺陷的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乙方未按甲方通知时间组织进场返工消除缺陷,甲方可另行安排人员进行返工消除缺陷,产生的返工消除缺陷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无需乙方签字同意的情况下,依据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及费用结算从乙方工程尾款及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
3.4.4隐蔽工程在未经自检和现场监理检查之前均不得随意覆盖,乙方应保证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对将要覆盖的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合格后 才能覆盖。否则应由乙方返工并承担一切费用。
3.5工期要求:
土石方工程:暂定工期2026年2月至2026年3月;
3#、4#厂房基础工程:暂定工期2026年2月至2026年3月;
3#、4#厂房钢结构工程:暂定工期2026年2月至2026年5月;
预应力管桩工程:暂定工期2026年2月至2026年3月;
临建工程:暂定工期2026年2月至2026年3月;
本工期要求为拟定,甲方可根据建设单位、地方政府等上级单位要求及现场环境进行调整,中标单位对此接受,并按照合同单价履约。
3.6人员劳力要求:乙方需配足满足招标人工期要求的管理人员及劳力,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并保证根据甲方工期调整情况对应调整人员配备以满足工期要求,同时根据工程规模必须配备带国家相关机构下发的安全员证书,不限于C证。
3.7设备周转料要求
3.7.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的应予以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一切经济损失。
3.7.2除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外,本工程所用其他小型机械、劳动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自备的小型机械、劳动工具符合安全性能要求,满足施工需要,由乙方妥善保管。
3.8质量要求:杜绝质量责任事故,校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9标准化施工、文明施工要求:甲供料领用、存储、保管、堆码、人工配合归还入库;现场施工场地卫生清理,生活及施工等垃圾清运,防尘网遮盖;周转料及材料有序整洁存放使用;安全用品领用及存储、保管、人工配合归还入库;迎检时对应做好场地平整清理、标识标语安插粘贴;其他按照甲方要求做出的安全防范措施及整改;地方道路使用期间及结束后的道路清理及修复;乙方自有机械、材料及周转料等保养、有序摆放;乙方全体人员的文明施工,具体范围为:乙方施工场地范围,及对应使用的主便道、辅便道;往来取还材料全过程;施工期间使用的地方道路
4.**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启动区周边路网连通工程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道路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下一篇 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柳河县主城区陈旧排水防涝系统及设施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一标段)劳务工程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