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电力能源招标网! 登录 注册
[淮安市]黄码港智慧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智慧冷链工程(EPC)招标公告

黄码港智慧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智慧冷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码港智慧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智慧冷链工程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清政务办备〔2025〕9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大成港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黄码港智慧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智慧冷链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港产业园昌盛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30000㎡,计划建设两栋冷库,总占地面积约17480㎡,总建筑面积约18360㎡。其中1#冷库包含制冷机房、变配电间、穿堂、速冻间、变温冷藏间等功能,2#冷库包含穿堂、变温库及冻结物冷藏间等功能。项目建成后,两栋冷库总存储量约20000吨。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最终建筑面积以通过审批的设计方案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15187.96万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90日历天)。

其中,设计开工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施工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构配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图集标准规范要求(含施工过程中更新的),工程质量达到现行的国家、地方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黄码港智慧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智慧冷链工程(EPC)承包人负责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使用标准的合格工程。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设计(含建安工程、设备工程、装配式、桩基、基坑与边坡支护、水土保持、降水排水等)、市政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工程设计(含高标冷库、冷库、冷链服务车间、冷库设备、工艺管道工程等)、保温工程设计、暖通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含室内外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钢结构工程设计(含室内外钢结构工程、汽车坡道、自行车坡道、屋面出入口、疏散通道等雨棚)、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围墙、大门、景观、绿化、道路、路灯、管廊、管网等室外配套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含室内外消防工程和消防专线等)、环境工程设计和照明工程设计、水电气工程【含临时水电、自来水工程(给水工程、泵房建设费及运行维护费、自来水公司要求的泵房装修费用)、供配电、燃气(常规工程安装及延伸服务等)】、三网合一工程(含移动/联通/电信网络等)、有线电视,项目实施各阶段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设计变更、方案、相关专题报告、各阶段报批、验收等。(具体以发包人实际要求为准)。

(2)物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预制构件、制冷系统设备及工艺管道预埋件、工器具等采购。

(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向发包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完成工程验收(含所有专项验收)及竣工备案工作,完成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以下①+②或①+③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具备商粮行业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冷冻冷藏工程)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一级注册建筑师;②一级注册结构师;③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④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⑤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职称证书以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为准或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授权相关部门或者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但必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或官网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2年12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2022年12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2022年12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金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设计业绩。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2年12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2022年12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2022年12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金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设计业绩。

1)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盖章)、该项目政府性网站的网页截图及网页链接(政府性网站:如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四库一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等),四种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时间和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以交(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单项合同额以证明材料中造价金额高的为准。

2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图纸审查合格证、该项目政府性网站的网页截图及网页链接(政府性网站:如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四库一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等),四种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时间和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以图纸审查合格证载明的为准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载明的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其他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3.3.3自2023年12月24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自2024年12月24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5自2025年09月24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6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达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以下规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8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2025年09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9投标人自2023年12月24日以来不得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资格审查时由审查委员会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10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南京市](市交易中心) 南京仙林NO.2024G19地块项目渣土运输处置招标公告306989

下一篇 [连云港市]灌南县镇工业集中区二期(三口)1#厂房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