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2×300MW火电机组灵活性深度调峰技术改造建安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2-3-32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境内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项目内容:电力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1. 招标条件
应国家关于对煤电机组实施“三改联动”改造的要求,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开展2×300MW火电机组灵活性深度调峰技术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2×300MW火电机组灵活性深度调峰技术改造建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背景
随着国内能源结构的变化,电力行业“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将电源发展动力由传统煤电向清洁能源为主体增量转变,将煤电定位向电力调节型电源转变,严控煤电新增规模,推动煤电灵活、高效发展。
2021年10月2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附件《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三改联动”的方向,即灵活性、节能和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是我国现役煤电机组低碳发展的正确选择和必由之路。
目前由于我国大部分火电机组在灵活性方面先天设计不足,主要表现在:1)设计之初没有对灵活性的全面考虑,一些先进的技术、手段没有被采用;2)机组长期运行在低负荷时的安全性和经济性考虑不够全面,设计最低稳燃负荷偏高;3)供热机组“以热定电”的运行方式限制了电出力的调节能力;4)没有统筹考虑火电与新能源发电的协调问题。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能源局印发的《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若干保障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推动集团公司提升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工作,降低机组的最小出力,提升负荷响应速度,确保机组长期在低负荷运行、快速升降负荷主要设备的安全性和经济性,现对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热电公司)2×300MW火电机组灵活性深度调峰进行技术改造。
2.1.2目前现状及问题
为响应国家号召,提高机组运行灵活性以适应电网负荷调峰运行需要,提高机组上网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随着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迅速增长,由于其随机性、间歇性、不稳定性等特点,大比例接入对电网的稳定性有较大影响。与美国、欧洲等国家地区相比,我国燃气发电机组较少,快速变负荷平抑电网波动的电源不足,燃煤机组不得不承担起电网调峰的任务,但现役燃煤机组的灵活性及调峰能力难以达到燃气发电机组水平,不但难以实现电网对于快速深度调峰的运行要求,也限制了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发展。因此,为提高电网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能力,煤电需通过进一步的技术升级改造并与风、光、水、生物质、储能等的耦合互补,形成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利用,提高综合用能效率,减排CO2,实现源、网、荷、储深度融合,以面对和适应新形式下的能源系统发展方向。
本工程对一期1、2号锅炉侧进行低负荷稳燃燃烧器改造、等离子燃烧器相关电控系统改造、吹灰系统改造、主再热减温水、汽轮机低压缸次末级叶片喷涂涉及的相关施工等,以及灵活性改造的相关试验、优化等。
为满足国家环保政策的要求,并达到灵活性调峰的目的,需要进行相关设备改造,本项目旨在通过灵活性改造,增强1、2号煤电机组在深度调峰下的稳燃能力,解决燃烧条件恶化、火焰不稳定、熄火等问题,确保机组在30%THA工况及以上负荷时可长期安全、可靠、环保运行;解决水平烟道区域烟道积灰问题;扩大机组的负荷调节范围,使其能在更宽的负荷区间内高效运行;提升AGC方式下负荷的适应能力,提高功率变化的快速性以及一次调频动作的安全性;通过技术改造,提升机组在低负荷下的效率,减少能耗和排放;减少维护需求,降低整体运行成本;减少频繁启停和负荷波动对设备的损害,延长机组使用寿命。
2.2 计划工期:
1号机组进度计划:
1号机组计划2026年5月20日实施,工程进度计划将依据机组检修计划确定,停机后25天内完成全部改造工作。
2号机组进度计划:
2号机组计划2026年4月15日实施,工程进度计划将依据机组检修计划确定,停机后25天内完成全部改造工作。
其它:工程竣工后30日内提交全部竣工验收资料及完成竣工结算;投标人施工进度不满足实际要求,招标人有权将合同范围内全部或部分工作委托其他承包人进行施工,其价款按招标人另行委托价格的1.5倍的金额从合同中扣除。
2.3招标范围:
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灵活性改造安装施工、试验、调试、培训、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等所有工作。具体包括金山热电有限公司1、2号锅炉侧进行低负荷稳燃燃烧器、二次风门改造、等离子相关电控系统改造、吹灰系统改造、减温水系统改造、#1机组汽轮机次末级叶片喷涂及叶片排汽温度测点安装、灵活性改造相关试验,以及配套的电气、仪控(含DCS、工业电视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油漆保温全套安装、调试,由于施工引起的管道、电缆等其他设备设施移位,特种设备备案等工作。施工范围内所需的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施工范围内所需的保温的拆除和恢复等工作。(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 项目经理资格能力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能力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专业或机电专业)注册证书(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则需要打印电子证书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书;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担任过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项目或火电机组锅炉主体安装工程项目的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1份,如合同中无法证明为该项目经理,则需额外提供项目经理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明确为该项目经理或工程移交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佐证明确为该项目负责人。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份300MW及以上等级已完工的火电厂灵活性改造工程施工业绩(合同内容需包含宽负荷脱硝改造或燃烧器改造)或1份300MW及以上等级已完工的火电机组整体安装业绩,需提供合同的清晰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和工程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等能证明工程已投运的相关佐证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9日9:00起至2025年12月26日23: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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