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山核电核能供热扩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山核电核能供热扩建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山核电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为秦山核电有限公司(如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CNSC-XJD-25-04332
2.2招标项目名称秦山核电核能供热扩建建设项目
2.3招标项目概况/
2.4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供应商负责秦山核电核能供热扩建项目所需的设计、物资供货、现场施工、现场调试以及验收评价等全部内容,并对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5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计划工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0日完成厂内与厂外联合调试(运行投运验收,具备运行条件),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一个供暖季的试运行且完成相关消缺等,乙方提供合同总金额3%的质保金保函)工作。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技术规格书中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为准)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
b)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人员要求:a)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6)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2)投标文件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项目总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可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获取招标文件、递交保证金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分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12月12日23:00—2025年12月18日00:00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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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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