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6/22-QT-059)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1号2号炉受热面炉管更换项目(三年)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1409号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暂定服务期2026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包括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锅炉防磨防爆检查超标管道更换,金属监督不合格管道更换,确定需要更换的管道,包括管道的领用和移交、材质的(新旧管材)光谱复核、弯管的加工、坡口的制作、焊接、无损检测、热处理、管卡安装、鳍片安装、相应密封盒的焊接等全部工序;防磨瓦的更换、调整、恢复,变形管排的校正、恢复,烟气导流板的恢复、安装;编制焊接工艺卡,涉及到热处理大直径管道要求中频机进行热处理,切口要求环切机进行割管不得动用火焊气割;无损检测不合格焊口的返修,因更换管道造成其它管道及设备拆解的恢复。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业绩至少2项,每项业绩至少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火电厂锅炉受热面换管检修合同业绩;
(2)火电厂锅炉受热面安装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2-08 14:31到2025-12-1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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