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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电力设施迁移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000G251128001001
1.招标条件
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电力设施迁移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3)417号】、《关于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3)36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绥滨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电力设施迁移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绥滨县绥滨镇、绥东镇、二九零农场、连生乡
2.3总投资额:71985万元
2.4建设规模:对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沿线所涉及的乡镇及农场占地范围内电力设施进行迁移设计、施工,建设里程47.465公里(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计划服务期:2026年01月01日-2026年07月31日,共计212个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完成成果文件)(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
2.6.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甲方负责监督采购设备全过程)、运输、保管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后期维保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资料、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7.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及办理、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报建审核等相关手续;
2.7.2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2.7.3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及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4,681,200.00 元。其中:
2.9.1工程施工图设计费为 200,000.00 元;
2.9.2建筑安装工程费为4,481,200.00元;
2.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2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09月至2025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3个月内(2025年09月至2025年11月)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09月至2025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4)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各1人(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注: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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