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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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肇源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肇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源发改发【2025】60号、源发改发【2025】61号、源发改发【2025】62号、源发改发【2025】63号、源发改发【2025】64号、源发改发【2025】65号、源发改发【2025】66号、源发改发【2025】67号、源发改发【2025】68号、源发改发【2025】69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批准,资金来源国家车购税补贴资金及县政府自筹资金,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肇源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肇源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肇源县境内。
2.3 项目概况:提质改造10条公路,共计15.344公里,其中安民公路-姜家窝棚1.594公里、安民公路-五队1.017公里、古兴公路-京和新村1.604公里、和平乡大湾子屯建设1.8公里、林肇公路-旭日1.211公里、明沈-解放1.669公里、双龙-五肇线0.924公里、五队-六队4.484公里、长瑞公路-深井0.239公里、肇新公路-窝拉泉0.802公里。(具体内容及最终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4 招标范围:肇源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含本项目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检测,具体如下(包含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4.1项目管理:参建单位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运营管理、其他管理等;
2.4.2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4.3工程造价:完成本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等相关的咨询服务;
2.4.4工程检测:完成施工全过程检测(包含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及竣(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224600元(具体每部分招标控制价分详见招标文件)。
2.6 服务期:2025年12月28日—2026年06月30日,共185日历天,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按签订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并提交合格的检测服务报告之日止(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项目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优良,质量要求应符合检测频率和检测操作规程要求。
2.8安全目标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 项目管理资质:
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s://www.tzxm.gov.cn/),备案的咨询专业应包含“公路”。
(2) 监理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监理资质证书”。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工程造价咨询: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工程检测: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持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含证书附表)。
3.1.2 拟派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且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工程监理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且具有工程师资格证书。
(4)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5)工程检测负责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检测专业包含道路或交通工程(或公路、材料、桥梁、交安四项)。
3.1.3 信誉最低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近三年(2022年11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项目管理单位;
3.2.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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