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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二次)检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鸡农局函[2025]7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结余资金及县级财政匹配资金,招标人为密山市农业项目建设工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密山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密山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二次)检测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一)田块整治工程:微型沟回填恢复耕地3.69亩、土地平整工程61.27 亩、低洼地回填恢复耕地9.22亩、耕作层恢复189.82亩。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沟道治理8.948km,建筑物56座,其中:方涵13座、圆涵38座、过水路面5座。
(三)田间道路工程:修缮机耕路(水泥)4.408千米,修缮生产路(砂石)14.301千米。
2.3建设地点:连珠山镇(连珠山村、东方红村,新忠村、永泉村)、二人班乡(尚德村、尚志村、二人班村、安康村、红星村)、兴凯湖乡(新民村、兴凯湖村)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计划服务期限: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2.6招标范围:对密山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二次)进行质量检测。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126692.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质量检测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并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9月-2025年11月)投标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明细(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体证明及返聘劳动合同。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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