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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垃圾分类收集及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一期)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SG0000G251029002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垃圾分类收集及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尚发改发[2025]1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资金匹配。招标人为尚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尚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垃圾分类收集及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一期)第二标段。
2.2建设地点:尚志市。
2.3建设规模:工程基本内容包含垃圾收集点地面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每处硬化面积4平方米,共6514处。
2.4计划工期: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2月29日,共365日历天。(注:上述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如同时在多个标段取得中标机会,按照中标金额由高至低确定中标标段)。
2.8招标控制价:5266370.9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需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1人需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需提供安全考试合格证书(C证);标准员1人需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材料员1人需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机械员1人需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劳务员1人需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资料员1人需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2025年09月-2025年11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近三年内(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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