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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施工10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0108G25071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尚志市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农复〔2025]23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尚志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仟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尚志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高标准农田33万亩,改造提升7万亩。
2.2计划工期:2025年12月28日至2026年4月30日,共123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3本项目共分为10个标段。
10标段:建设内容包括:实施农田地力提升面积89880亩。其中:新建面积69880亩、改造提升面积20000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尚志市老街基乡、亮河镇、帽儿山镇、乌吉密乡、长寿乡;招标控制价:58040010.00元。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生物有机肥等供应、运输、抛洒等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满足以下要求。
3.2资质条件:
10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生物有机肥料登记证(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
注:10标段针对拟采购的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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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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