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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高楞镇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110G251124001001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方正县高楞镇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 ”,已由方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方正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方正县高楞镇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方发改审批〔2025]1号、《方正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方正县高楞镇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方发改审批〔2025】43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方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方正县高楞镇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方正县高楞镇
2.3建设内容:新建 d300-d1400雨水管线共9136.4米,新建d300-d500污水管线共3739.4米,并对管线所在路面进行破除和恢复,雨水口及雨水连接管建设、错接混接排查、现状排水口排除封堵等附属工程建设。
2.4建设工期:30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2.7 本项目监理划分 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49.5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5年09月至2025年11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项目监理机构其他成员要求配置: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并做出承诺中标后按照“黑建规〔2023〕2号”在施工现场配备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一家。
3.7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者是法定代表人。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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