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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G0100G25253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南岗区同济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安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和哈尔滨建工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哈尔滨市南岗区同济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开行贷款及专项债券,哈尔滨市南岗区同济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政府统筹投入,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堂、门厅、前室等公区装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同济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大堂、门厅、前室等公区装饰工程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兰州路、同济街交口东南角。
2.3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113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116.88平方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15日,竣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共76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清单工作量全部施工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3160355.94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6月-2025年8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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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