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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牙四公路(G232)K309+091特勒桥改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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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牙四公路(G232)K309+091特勒桥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SG0203G251124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牙四公路(G232)K309+091特勒桥改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道牙四公路(G232)K309+091特勒桥改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

2.3 建设规模:特勒桥位于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牙克石至四平公路,桥梁中心桩号为K309+091,桥梁全长107.00米,引道全长83米。(实际工程量以清单及图纸为准)

2.4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 306日历天(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0月30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招标控制价:13339331.75元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和《公路工程竣 (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 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2.9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中名录范围内

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财务最低要求

提供2022年-2024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 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未因重大、特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的通报;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得有围标串标记录。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前)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行贿犯罪查询记录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 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 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3.1.4 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8月-2025年10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具有社保机构章,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的返聘合同)。

(2)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8月-2025年10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具有社保机构章,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的返聘合同)。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2.应提供拟委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拟委任项目总工的职称证。

3.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的承诺。

4.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允许有其他在建建设项目。

3.1.5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桥梁施工内容项目类似业绩,且交(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 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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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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