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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净水厂配套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污泥处理车间、排水池、排泥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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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22: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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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净水厂配套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污泥处理车间、排水池、排泥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安市净水厂配套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污泥处理车间、排水池、排泥池,已由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审批[2024]2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招标人为宁安市泓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顶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宁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安市净水厂配套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污泥处理车间、排水池、排泥池。

2.2建设地点:宁安市宁安镇。

2.3工程性质:改建。

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净水厂供水规模与原设计一致,供水规模为4万m³/d。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1)新建污泥处理间一座,设计规模6.0tDS/d,建筑面积1814.56㎡;(2)新建排水池一座,总容积544m³;(3)新建排泥池一座,总容积1185.75m³;(4)污泥运输车辆2辆;(5)改造原净水厂消毒设备、混凝加药设备、滤池滤料及配套阀门,新增预曝气设备和水厂进出水水质检测仪表;购置移动式潜水排砂泵和便携式余氯总氯测定仪;(6)改造净水厂区热源;(7)改造原水输水泵站,原位更换水泵及阀门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招标控制价:21007535.53元。

2.6计划工期:45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3月28日,(注: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

3.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本单位2025年08月至2025年10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其中:除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外,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 1人(市政专业)、质量员 1 人(市政专业)、安全员1 人、标准员 *1人,材料员 *1人,机械员* 1人,劳务员* 1,资料员 *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投标人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以上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管理。

3.5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近3年(指2022年01月01日~2024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要求加盖公司公章,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等。如果是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上相关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招标项目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在近三年内(2022年12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注:投标人应附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页上标注查询时间,查询日期或查询的落款日期要求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间。

4)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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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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